次日寅时天还未亮,建州城还沉浸在一片静寂之中,城西邮铺的营门就悄然打开,三匹快马踏着泥泞,悄无声息地跃出城门,朝着东南方向疾驰而去。
随后隔了约莫一个时辰,部分伤势未愈亲兵也在统领的带领下,敲着战鼓打着靖南王府的大旗,慢悠悠地沿着官道向东进发,沿途声势浩大,与昨夜的仓皇狼狈判若两人。
像这样成规模的铁骑行进,沿途州县必然飞报福州,故此按照江闻的计划,靖南王府的亲军便按原计划拔营,每日只行三十里,沿途大张旗鼓地制造耿精忠仍在军中的假象,所有文书印信都由统领代为处理,但凡有福州来使一律扣押,绝不能走漏半点风声。
只要计划妥帖,让耿继茂的福晋周氏以为他们还要五日才能抵达三山驿,而江闻一行则轻装简从、昼夜兼程,三日便可抵达福州城下,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得得马蹄踏碎了清晨的薄雾,江闻和林震南正骑在马背上,颇有些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味,再次过起了卧荆餐云的日子。
对于他们这些常年在江湖上摸爬滚打的人来说,风餐露宿早已是家常便饭,林震南与江闻早年走南闯北走镖,别说睡草窠,就是在乱葬岗上枕着坟包睡觉也不稀罕,这点苦根本不算什么。
可耿精忠就不一样了,他自小在王府中长大,出入皆有车马随从,何曾受过这般苦楚,幸好前不久随军出行打下基础才没掉队。
到了傍晚,三人捡了一处破庙歇脚,江闻和林震南熟练地捡来枯枝生起篝火,烤起随身携带的干粮,一夜未眠的耿精忠则先枕着茅草睡去。
可到了后半夜,他就觉得浑身奇痒无比,像是有无数只小虫子在皮肤底下爬来爬去。他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伸手一摸,果然捏住了好几只吸饱血圆滚滚的虱子。
耿精忠猛地站起身,在破庙里来回踱步,恨不得立刻脱下衣服烧掉。
“别乱动了。”
江闻闭着眼睛靠在柱子上,声音平静,“越动越痒,先忍一忍,等天亮了找条河洗个澡就好了。”
耿精忠咬着牙强忍瘙痒,好容易才熬到天亮继续赶路,三人一路上风餐露宿,饿了就啃干粮,渴了就喝山泉水,累了就在破庙、山洞或者路边的草窠里凑合一晚,不过一日功夫,耿精忠眼里就布满了血丝,身上的衣服也沾满了泥土草屑。
就在他以为苦楚莫过于此时,这日傍晚,三人抵达了延平府的水口镇,江闻忽然决定弃马登船,继续走闽江水路直下福州。
毕竟陆路虽然快,但沿途关卡众多,容易暴露身份,水路虽然慢一些,但更加隐蔽,且如今闽江之上船只往来频繁,只要混在商船之中,谁也不会注意到他们。
码头百舸争流,江闻找了艘前往福州的大鼠船,此船能载个两百担,但舱狭小低矮,去掉货物只能容下七八个人蜷缩着身子——船老大是个见钱眼开的人物,见他们出手阔绰,也不多问,收了银子便让他们上了船。
一进船舱,耿精忠就差点被里面的气味熏得昏厥。
船舱的高度不足六尺,人在里面根本直不起腰,只能盘腿枯坐,狭隘船舱里弥漫着浓重的霉味、汗味和鱼腥味的交织气味,闻之令人作呕。
更让耿精忠崩溃的是,船上便溺只能在船尾的一个木桶里,或者自己跑到船舷边上解决,而木桶就安放在船舱门口,气味时时刻刻直冲鼻腔。
“这……这怎么住人?”耿精忠捂着鼻子,脸色惨白。
“将就一下吧,小王爷。”
江闻找了个相对干净的角落坐下,“这船干净又卫生,在这条河上是出了名的快。咱们顺流而下,不到两日就能抵达福州城。”
提前收好锦衣,改穿粗布短衣的林震南也叹了口气:“想当年我们走镖,有时候连这种船都坐不上,只能坐那种运货的驳船,和大牲口们挤在一起。比起那个,眼下已经谢天谢地了。”
耿精忠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在船舱里坐下,随着船老大掌舵扬帆,大鼠船缓缓驶离码头,汇入了滔滔的大江之中。沿江两岸青山连绵,风景奇美,可耿精忠却没有半点欣赏的心思。
他只觉得船舱里又闷又热,空气污浊不堪,白日里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也不敢动,而到了晚上江风渐凉,船舱更是变得阴冷潮湿,被子也潮热难闻,盖在身上如同裹了一块湿布,直至熬到累得不行,耿精忠才勉强睡去。
但睡了没过多久,耿精忠就觉得腿上又是一阵奇痒。待他撩起裤腿一看,只见大腿内侧起了一片密密麻麻的红疹,有的地方已经被他抓破了,流出黄色的脓液,而这些红疹蔓延得很快,不到半夜功夫,就从大腿蔓延到了小腿,又疼又痒,钻心难忍。
“怎么回事?”
江闻察觉到他的异样,凑过来看了一眼,眉头微微皱起,“小事。应该是虱子叮咬加上湿疹,闽地河隰低湿,江雾瘴气弥漫,故此会起毒疹。”
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挖出一坨黑色的药膏,递给耿精忠:“此乃道家祛病除虫的药膏,你抹上就能止痒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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