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程怀默忍不住轻声询问身边的李九一。
李九一道:“这是大元帅制定的新军规定中的每日班会,主要是培养士兵的独立思考精神,当养成习惯后,士兵就能针对自己每天的行动进行自我检讨,找出缺点和不足,从而总结经验,避免以后继续犯同样的错误;当然,成功的经验也同样需要总结,大家通过班会,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统一思想,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听完这些话,程怀默非常惊讶,虽然他是武将的儿子,但因为是嫡长子,以后要承继程咬金的国公爵位,文武都要学习,也多交随父出征,亲眼见识过真正的战场,但不管是在哪方面,都没听说过有这样的练军、管军之法,这楚王是怎么想出这种办法来的?
他看着篝火旁神情严肃的年轻士兵们,眼睛里都带着希冀的光芒,明显的在仔细倾听战友们的检讨总结,并认真思考着,每个人都是如此!这样的军队,虽然训练时间还不够长,但其精气神已经有了,强军之姿尽显。
接下来,更让程怀默吃惊的事发生了——各班的班会结束后,士兵集合到了一起,作为教官兼连长的李九一走到队列之前,领着大家大声颂读一篇名叫《三字经》的文章。这是程怀默从未学习的文章,从难易程度上来说,非常适合作启蒙之用,不用说,这也是楚王殿下的手笔。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北元魏,分东西。宇文周,与高齐。迨至隋,一土宇。不再传,失统绪。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这是李智云为新军士兵选择的启蒙文,舍弃了还未发生过的后半段,有文1248字。)
李九一领着士兵们颂读了一遍后,命令各班带回后,在睡前每人默写至少三百字才能休息。这又让程怀默吃惊不小,他可是知道写字的麻烦,用毛笔写完三百字,今晚这些士兵不用睡觉了吗?相对这个来说,为百名士兵提供笔墨纸砚倒不算什么了,楚王有钱!
程怀默的住处被安排在第二辆车上,上车一看,他再次傻眼——二十余名士兵坐着小马扎,伏在高低床的下辅上,用一种奇怪的硬笔在白纸订成的本子上认真书写着,速度快得很!他非常想问一下这是什么笔,但看大家都在忙着写字,不好打扰,实在弊的他难受。
率先写完了三百字的二排长,安排其他先写完的士兵轮流到卫生间洗漱,准备休息,看到一旁程怀默的神情,知道他还不熟悉新军的生活,索性直接从车上的物资存放处找了两身备用的军装、背囊和生活用品,一一教给他使用方法。
经过询问,程怀默知道士兵们使用的硬笔叫做铅笔,可以方便携带,随时能在纸上书写,经过亲自试验,他发现用铅笔写字,比毛笔快了数倍不止,而且一旦写错了,还可以铅笔后面的“橡皮”直接擦掉重写,简直是太实用了!
等所有士兵们都默写完、洗漱毕后,除了必要的站岗值勤人员,大家开始准备休息。
程怀默在二排长的指导下,学会了使用卫生间的设备,洗了个痛快的热水澡,然后换上了新式军装。因为他没有被授予新军衔,所以军装的领口上只带着一对红色光板,听二排长说,这叫军官学员标志,还是因为他是正六品下的千牛备身(圣上的御前带刀侍卫,唐时均有勋贵之后担任),教官特意嘱咐给他配上的,表明他是新军的预备军官身份,没有指挥权。
第一次内着保暖内衣、外穿新军装的程怀默,再不想穿之前的绸绢夹袄式的战袍,听说身上这种古怪花纹、叫做迷彩作战服的厚军装本身就有防箭防刺功能,他决定以后连盔甲也不要了,以后就穿这种既暖和轻便又有防护功能的作战服了!
旁边的二排长却告诉他:这是新军的制服,因为他跟着新军一起出来执行任务,才特别借给他穿的,回去时要被收回的。
啊?听闻噩耗,程怀默感到委屈,决心一定要加入新军,回去后第一时间就去拜谒楚王,一定要求得同意,让他加入新军。其实,除了新军装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他想加入——那就是士兵手中那只被称为“半神器”的M1步枪(之所以叫半神器,是相对于楚王护卫们手中的那种神器而言的)。
第二天凌晨(十一月初四)4点多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里,第17调查小组的营地外面,数百名着黑衣皮甲的蒙面人放弃了代步的马匹,以步行缓慢接近,准备偷袭营地。但这些人没有想到的是,远看只有四个岗哨的宿营地,还有两个暗哨潜伏着!
这两个暗哨是身着全套装甲的T-600终结者,白天时他们是卡车的驾驶员,晚上时在营地外围埋伏下来,虽然处于待机状态,但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就能恢复战斗力。
发现敌踪的T-600终结者联系了带队的盛宣怀和李九一,得到的命令是潜伏不动,做好外围的阻敌收尾工作,营地范围内的战斗由新军士兵负责。对于新军士兵们来说,这是难得的实战训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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