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什么呢?”伯妮丝问。她忽视了他问话的前一部分,走进店里装作愉快的样子闻着水果和鲜花的混合香味。
“他们吃不吃橘子和无花果?”爱德华先生带着父亲般的神气问。
“有多少吃多少。”
“你喜欢吃坚果吗?”
“像松鼠一样喜欢。”
“杏仁面包怎么样?”
伯妮丝觉得这有些奢侈,皱起了眉头。她问他为什么不买一草篓枣子、一罐葡萄干、一袋扁桃,然后就此打住。于是,爱德华先生没收了她的钱包,拿出了他自己的。他买了几磅葡萄、一盆粉红色雏菊,还有一瓶漂亮的蜂蜜,说它漂亮是从盛它的小颈大瓶来看的。就这样采购完毕。他的口袋被些小球形物品撑得变了形。他把花交给伯妮丝拿着,自己撑开那把雨伞,两个人继续行路。
“伯妮丝小姐,我有件大事要求你。”他们在湿地里走了半个街区后,爱德华开了口。
“说吧,先生。”伯妮丝的心跳得那么响,她担心他会听见。
“虽然在下雨,我还是得斗胆相求,因为我只剩下这么短时间了。”
“是的,好好先生。”伯妮丝突然捏了下花盆,差点将花盆弄碎。
“你愿意和我一起纽约生活吗,伯妮丝?”爱德华看向了伯妮丝,温柔的询问道。
伯妮丝没有敢直视爱德华的眼睛,虽然她扭转了头,爱德华先生还是看到了她面颊上的泪滴。这情景显然大大感动了他。他突然俯下身来,意味深长地问道:“我最亲爱的,你为什么哭了?”
伯妮丝若不是初涉爱河,会说她不是在哭,而是鼻子有点不适,淌清鼻涕,或者扯个别的适时的女人家小谎。可是她没那样说,而是遏制不住地抽泣着,有损尊严地回答:“因为你要走了。”
“是的…”爱德华先生悲伤的说道。
“我愿意和你一起去纽约生活…”伯妮丝说。他非常满足了。她双手抱住了他的胳膊,脸上的表情清楚地显示出,即使没有了那把旧伞的遮蔽,能和他并肩穿越人生,也是她无上的幸福。
这种求婚方式当然困难,因为,即便爱德华先生愿意下跪,地上的烂泥也使他不能这么做。用比喻的说法,他也不能伸手给伯妮丝向她求婚,因为他双手都拿着东西。更不用说在光天化日之下忘情地表达爱慕之心,尽管他差一点就这样做了。所以,唯一能表达他狂喜心情的方式便是看着她,那是种容光焕发的表情。实际上,他胡子上闪着的亮晶晶的泪光里似乎有着小彩虹。假若他不是那样深爱着伯妮丝,我想,当时他不可能那样的。她看上去绝非窈窕淑女,她的裙子处于悲惨的境地,胶靴上泥巴一直溅到脚脖子,帽子也一塌糊涂。幸好,在爱德华先生眼中,她是世上活着的女人中最美丽的。而她也发现他比以前更“像维纳斯”了,虽然他的帽边差不多卷曲了,小溪从那上面流向他的双肩(因为他把伞全给伯妮丝遮雨了),而且他手套的每一个指头都需要缝补。
路人也许会以为他们俩是一对没有恶意的神经病,因为,他们完全忘了叫车,忘了渐浓的暮色与雾,从容不迫地信步走着。他们根本不在乎别人怎样看他们,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时光里,这种时光极少来临,一生只有这一次。这个神奇的时刻给老人青春,给丑人美貌,给穷人财富,让人类预先尝到天堂的滋味。爱德华看上去像是征服了一个王国。他幸福之至,尘世赐予他的没有比这更多的了。伯妮丝在他身边沉重地跋涉着,她感到好像她的位置一直就该在这里,纳闷她以前怎么会选择别的命运。当然,是她先开口说话——我是说,这可以理解,因为,她先激动地说:“哦,好的!”随后又动情地说话,这不太一致,也不值得报道。
伯妮丝从来、从来就学不会规矩。他们来到了伦敦孤儿博物馆的门前台阶上,他说出那些话,伯妮丝只是将双手放进他的手里,温柔地低语道:“现在不空了。”然后,她俯身在雨伞下亲吻了她的好好先生。这真算是出格了。可是,即使那群栖息在树篱上的拖尾巴麻雀是人类,她也会那样做,因为她真的忘乎所以了。除了她自己的幸福,她完全顾不了其他的事了。这是他们俩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尽管这一刻是以非常简单的形式出现的。暗夜、风暴、孤独已经过去,迎候他们的是家庭的光明、温暖与宁静。伯妮丝高兴地说着“欢迎你回家”,将她的心上人领进了孤儿博物馆,关上了门。
(全书完)
喜欢致好好先生请大家收藏:(m.x33yq.org)致好好先生33言情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