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后三位嫌疑人被叫来案发现场“等一下你们要干什么?为什么其他游客都可以回去就只有我们几个这么倒霉被你们警方留下来啊?我不是都让你看过我手机了吗?”
尾城那穗“我的手机也让你看了吧?”
仁部浩大“我的也是啊。”
工藤新一“是啊,我的确是看到了没错,看到了只有一个人拍了一段非常奇妙的录像,简直就像是向我们坦白他自己就是凶手的录像。”
三人“诶?”
中岛鹿子“你、你不会是要说就是我拍的那一段海豚秀的录像吧?!”
工藤新一“说老实话,你的录像真的很惨。”
“啊?!”
“你的手晃得很厉害,就连声音也有点破,真的是有点惨不忍睹啊。”
“那、那有什么办法啊,因为我是……”
“没错,那是很正常的,因为你是一个外行人的关系,跟你的比较起来仁部先生拍的录像可就专业许多了,竟然轻易的捕捉到正在悠闲游泳的鲨鱼。”
“先等一下,就因为我拍得好就被你当成凶手了吗?”
“不是这样的,这只是因为你早就已经习惯拍摄影片的关系,而且你应该是要把那一段录像放上部落格吧?有问题的录像是你女朋友的部分,也就是尾城那穗小姐所拍摄的那一段录像。”
工藤新一拿出手机“这就是那段录像,左手这边是仁部先生的手机,右手这边的是尾城小姐的手机,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什么?”
仁部浩大“注、注意到什么两者差异?就是我的是横屏我女朋友是竖屏。”
“没错,一般如果要用镜头捕捉到像鲨鱼这样横向比较长的鱼的话,应该会像仁部先生这样把手机横着拍,因为想要拍下鲨鱼全的身体。然而尾城小姐却是保持竖屏,想当然的好不容易用镜头捕捉到的鲨鱼转眼之间就游过去跑到镜头外面了。
尾城那穗“因、因为我当时录像的原因又不是想要拍摄鲨鱼。”
“诡异的地方还不止于此,遇到有人特地在拍摄什么东西的时候旁人都会小心不要跑到那个人的镜头里面,这样算是一种礼貌,就像仁部先生的录像一样。”
“然而,尾城小姐的录像却好像没有人有所顾忌的样子,毫不在乎的在镜头前随意走动,这种反应简直像是完全没人发现她正在那里进行拍摄。”
尾城那穗“那、那是因为……”
“不过他们当然没有发现了,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的手机放着,只要按下录像的按钮之后就这样放进男朋友的毛线帽里面。如果把白色的手机放在白色的毛线帽上,不仔细看的话是不会发现的,而且这么一来就可以顺利拍摄到像是在他后面录像一样的画面。”
也就是说她是故意选择这条如同海底隧道一般的走廊,因为不管前面后面都是鱼,不管拍摄什么地方里面镜头都一定会拍到一些鱼的关系。”
目暮警官“可是把那种东西放进帽子里对方应该会发觉吧?”
“据我猜测,应该说是帽子沾到什么东西所以她先帮忙脱下来,接着放进了手机之后再帮他戴上去的吧。想要拿走手机只要一下子就行了,她的录像不是有个地方的焦距模糊了吗?那就是她拿走手机的时候。”
“可是每个人都会有下意识转动头部的时候,他怎么拍能出那么稳定的录像呢?”
“关于这一点呢,你就不用担心了……因为他脖子受了伤所以戴了护具,就算想转脖子也转不动。”
仁部浩大“你、你怎么知道我戴着护具?”
“因为我从旁边跟你说话的时候当时你并不是只转头,而是整个身体对着我的方向转了过来,还有在看录像的时候你也是把手机举到了脸的前面来观看不是吗?所以我才会猜想你应该是脖子受伤没办法往下看。”
目暮警官“那么,尾城小姐就是趁着让他录像的时候去杀人的吗?”
“没有错,他跟死者约好在水族馆隧道碰面,用电击枪把他电晕后再用刀子刺进心脏杀死他,之后若无其事回到男朋友身边很自然的把手机拿了下来。”
“她还真厉害,竟然有办法不让别人看见。”
“那是因为她做了被人看到也不在乎的打扮,脱掉外套把裙摆拉高,接下来再戴上帽子看起来就像别人,而且只要离开了明亮的隧道之后几乎都是暗的,在那么昏暗的环境下要换衣服也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很遗憾的是这手法只有一个地方是她没有办法更换的,没错就是她的右手手套,你戴的是双面手套,所以你翻过来戴好用来装饰但是……”在场的所有人发现尾城那穗的食指上沾有血迹。
“你们看,果然没错,死者喷出来的血就在右手的食指指尖这里。”
尾城那穗“你、你怎么会知道?”
“就是你让我们看跟男朋友合照的时候啊,因为从服装来看应该是今天拍的,可是手套颜色却不一样,一般人是很少会带着两副手套出门的,那张照片可以看出来你是用右手拿着手机拍的,还有你把手机交给警官的时候当时你也是用右手,所以很明显你是右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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