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牟念 14 岁,父母离婚。那一年,牟思文七岁。
至于牟清华当年为什么非要在那个时间点强硬离婚,我猜,八成是因为牟思文当时办上学的事情卡住了吧?毕竟,他的户籍和正常家庭不一样?
随后我又跟张昆说想搞对方一根头发。张昆满口答应后,结果很快就告诉我不行 —— 不是不好办,而是他联系的 “小老弟” 说牟思文这个人有点问题,很孤僻。现在又是放假期间,短期内根本就找不到这个人!
我本想加钱让他们再试试,但转念一想,让这帮人这么搞可能不靠谱。我先问能不能打听到对方住址,张昆说打听不到,我立马让他终止这事 —— 要是有人问,就说之前有点小摩擦才打听的,随即停了这边的后续动作。
我想了想,又直接再次找了那家 “家庭纠纷咨询公司”,研究牟思文头发的事。负责人一听,立马来了精神,跟我打包票:“是学生?这点小事简直不要太简单。”
当我说没具体地址、只知道对方学校和名字的时候,负责人说可以试试。
可等我说出对方不在他们公司本地的时候,那负责人憋了半天蹦出句:“没戏!”
他跟我坦言,这种事其实最简单,哪怕对方不出门,都可以安排人 “合理” 上门去薅对方几根头发。但前提是在他所在的城市,其它地方他没法接。
听他这话,我本想不行就在我们省会另找一家这类公司来办,但想到牟清华的职业,最后放弃了 —— 得不偿失,这很容易把我自己搞进去。只能我自己再想办法。
不过晚上牟念的电话又一次让我意外了。
她电话打的很晚,应该是她母亲睡着后打的。
她告诉我白天的事她给兜了一下 —— 她没跟她母亲说实话。
她很清楚知道这事是我做的,所以当时警察来的时候,她以她母亲身体不好的原因要求去派出所。但出了门就跟警察说是误会让对方走了,没追究。
回家后,她跟母亲说对方是受委托来咨询调查的。面对她母亲的追问,她说对方跟警察走了,剩余的她不清楚,但告诉母亲,警察那边说对方不会再来了。
至于她母亲其他的追问,牟念回答是:“不知道,对方和警察认识!”
她母亲就没再问,又开始向她打听起诉的事。她说自己告诉母亲 “再查查”,其他的没说。
最后她说自己很无奈:当时她母亲让她报警,她没法不报警,但打电话的过程里,她给对方留了时间。可那两个人根本不以为意,一副 “理直气壮” 的模样,还在那继续问。
面对牟念的坦诚,我哭笑不得,只能提醒她:“没事,对方看你报警马上走才是问题。你不用这样,你这样就成共谋了。你下次按你母亲的要求办就行,不用这么做!”
她在电话里毫不迟疑地反驳:“这是我的事。”
我无奈,再次提醒:“没事,我做的事跟你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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