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之上,雷云如墨。
铅灰色的云层被狂暴的紫色雷霆撕裂,每一道电光都如巨龙咆哮,裹挟着足以湮灭万物的毁灭之力,朝着云层下那道单薄却倔强的身影狠狠砸去。
林妙戈的道袍早已在连番轰击下化为飞絮,露出的肌肤上布满了深可见骨的伤口,金色的仙元在伤口处挣扎着想要愈合,却又被接踵而至的雷劫之力碾碎,化作点点光屑消散在空气中。她手中的本命仙剑“青霜”剑身布满裂纹,剑穗早已被雷火焚尽,只剩下剑柄还残留着她掌心的温度——那温度,却在极致的寒冷与痛苦中,逐渐变得冰冷。
“林妙戈!交出混沌珠,饶你神魂不灭!”
尖利的嘶吼从雷云边缘传来,伴随着数十道贪婪而凶狠的目光。为首的是清虚宗的长老玄机子,此刻他那张平日里仙风道骨的脸扭曲成一团,眼中闪烁着对混沌珠的觊觎。在他身后,有曾经与她称兄道弟的同门,有她曾出手相救的散修,还有那些素不相识、只为夺宝而来的修士。
三千年了。
林妙戈的意识在剧痛中泛起一阵恍惚,那些被她刻意尘封的记忆,如同破碎的琉璃,骤然在脑海中炸开。
她本不是这修仙界的人。前世,她是现代社会的天才科研员,熬夜攻关时意外触电,再次睁眼便成了大靖朝一个吃不饱饭的农家女。就在她以为要在田间地头挣扎一生时,云游的修士测出她是万年难遇的“先天混元灵根”,从此,她踏上了仙途。
那时的她,以为抓住了改变命运的契机。没有背景,没有资源,她便做了修仙界最狠的“卷王”。别人修炼三个时辰,她便修炼六个时辰;别人炼丹求稳,她敢以身试药,在丹毒与灵力的冲撞中摸索最佳配比;别人炼器按部就班,她敢拆解上古法器,哪怕被器灵反噬得口吐鲜血;别人避阵如蛇蝎,她偏要钻进凶险的古阵遗迹,在生死边缘领悟阵纹的奥秘。
从宗门杂役到内门弟子,从金丹修士到渡劫大能,她踩着无数荆棘,硬生生在弱肉强食的修仙界杀出一条血路。可她得到的是什么?是同门的嫉妒,是长老的利用,是无数双在暗中窥视她机缘的眼睛。
她曾以为,只要足够强,就能守护自己想要的一切。可直到此刻,面对这毁天灭地的雷劫,面对昔日“友人”的背叛,她才发现,自己所谓的“强大”,在贪婪与阴谋面前,竟是如此可笑。
“噗——”
又一道粗壮的紫霄神雷砸在她的肩头,肩骨瞬间粉碎,剧烈的疼痛让她眼前发黑。她猛地喷出一口鲜血,血珠在空中被雷火点燃,化作红色的火星,像极了她记忆里,除夕夜父亲带着她和弟弟去县城看的烟花。
烟花……
父亲的脸忽然在她脑海中浮现。那是她刚被测出灵根,即将拜入仙门的前一晚,父亲坐在门槛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浑浊的眼睛望着天边的月亮,重重地叹了口气:“戈丫头,修仙好是好,可爹总觉得,不如守着一亩三分地,嫁个好人家,生几个娃,热炕头过日子踏实。”
那时的她,只觉得父亲目光短浅,笑着说:“爹,我要去求长生,要做仙人,以后让您也跟着享福。”
可现在,她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了。
长生?三千年苦修,她见过太多修士为了长生不择手段,见过仙门倾轧,见过师徒反目,见过恩爱夫妻为了一枚丹药互相残杀。这仙途,哪里是什么逍遥路,分明是一座吃人不吐骨头的修罗场。
她曾以为自己早已心如磐石,可此刻,弥留之际,心中涌起的不是不甘,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与遗憾。
若当初没有离开家,若当初选择了平凡的生活,是不是就能像村里的闺中姐妹那样,嫁一个憨厚的庄稼汉,看着孩子从蹒跚学步到长大成人,在夕阳下接过丈夫递来的锄头,闻着厨房里飘出的饭菜香,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前世身为孤儿所可望的温暖,在今生刚穿过来时曾拥有过,却又被她为了成仙丢弃了,在她个往后这三千年仙途里,再也未从触碰过。
“罢了……”
林妙戈惨然一笑,嘴角溢出的鲜血染红了她苍白的脸颊。她抬起颤抖的手,摸向自己的胸口——那里,藏着她偶然得到的混沌珠。这颗珠子伴她三千年,从未显露出特殊功效,一次偶然被人算计灵根近费,却又被其修复,却没想到,竟成了众人争抢的目标。
“想要混沌珠?”她的声音沙哑得如同破锣,却带着一股决绝的傲气,“我林妙戈的东西,就算毁了,也绝不会给你们这些鼠辈!”
话音未落,她猛地催动体内仅存的最后一丝仙元,不是用来抵抗雷劫,而是朝着混沌珠狠狠撞去!她要引爆混沌珠,与这些人同归于尽!
然而,就在仙元触碰到混沌珠的瞬间,异变陡生。
原本黯淡无光的混沌珠突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那光芒并非金色,也非银色,而是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混沌色”——仿佛包含了世间所有色彩,又仿佛什么都没有。光芒瞬间笼罩了林妙戈的全身,将那些呼啸而来的雷劫之力与修士的攻击尽数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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