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亥日夜里,发生月食。
戊子日,改群牧监为太仆寺,官秩不变。任命原监令唐原亨为太仆寺卿,原监丞孙柍为少卿。开始制定养马法规:命应天、庐州、镇江、凤阳等府,滁州、和州等州百姓养马。因江北水草便利,一户养马一匹;江南地区则十一户合养一匹。官府提供良种马,按三匹母马配一匹公马的比例,每一百匹为一群,设群头、群副管理。每匹母马每年须交一匹小马驹。若因饲养不当导致缺驹或马匹死亡,须赔偿。牧地选择附近水草丰美空旷之处,春季放牧,秋冬入厩。太仆寺官员按时巡视各牧群,视马匹肥瘦进行奖惩。任期届满,吏部考核其繁育马匹数量多少,作为政绩评定依据。
命增建国子学学舍。因太祖认为国学乃天下英才汇聚之地,四方求学人数日增,学舍已满,命礼部增建学舍百余间。
征发松江、嘉兴民夫二万人,开凿上海县胡家港,自海口至漕泾长一千二百余丈,宽二十丈,以通海船;同时疏浚海盐县澉浦河。
辛卯日,举行朝日祭祀。任命翰林修撰吕宗盛为晋王府纪善。
壬辰日,贵州卫奏报:每年需军粮七万余石,本地及普宁、播州等处年征粮仅一万二千石,军粮不足。建议招募商人向本州缴纳粮食换取盐引(中盐),以供给军粮。太祖批准。
故元将领脱脱木儿(胡兵)侵犯永平府迁安县,杀害知县夏某,掳掠居民牲畜。永平卫指挥杨某率兵与之交战,战死。指挥樊某领兵增援,敌军退去,追至董家口,敌军返身接战,樊某亦战死。
湖广兴山县盗贼仵某自称参政,拥立伪大王刘保保,聚众烧毁县衙,杀害主簿范某。都督佥事王诚调襄阳卫兵捕剿,斩杀刘保保、仵某等,盗乱遂平。
甲午日,延安侯唐胜宗奏请修筑潞州城,城墙周长五千七百七十四丈,估算每人筑城二寸,需用二十八万八千七百人。太祖批准。
乙未日,任命答禄与权为秦王府纪善。答禄与权是蒙古人,曾在元朝任河南北道廉访司佥事。入明后寓居河南永宁县,因荐举授此职。
诏令旌表以下贞节妇女:山东城武县民周彦实妻张氏、台州府临海县民杨子德妻陶氏、吕文保妻金氏、真定府临城县民李护妻王氏。同时旌表衢州府龙游县民夏文昭家:其堂母王氏、堂嫂袁氏、邵氏皆守节,且其家四世同居,特旌表为“三节妇之门”。
太祖谕中书省大臣:“朕设科举以求天下贤才,务求得到通晓经义、品行端正、文质相称之士以供任用。现今有司所取多为后生少年,观其文词似可有所作为,及至试用,能将其所学运用于政事者甚少。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朕,有违朕责实求贤之本意。今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另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文艺次之。如此,天下学者或可知所努力方向,士风亦可归于务实根本。”
丙申日,命赏赐临濠(凤阳)运粮军士六万余人,每人布二匹。
丁酉日,遣使持香至滁州,祭祀司马之神。
庚子日,任命礼部尚书陶凯、刑部尚书吴云为湖广行省参知政事;降工部侍郎王虎为苏州府知府。任命刑部郎中颜希哲为户部尚书。
壬寅日,命御史台令监察御史及各道按察司考察天下官员有无过失罪责,奏报朝廷以定升降黜陟。太祖谕御史台大臣:“古人云‘礼义以待君子,刑戮加于小人’。盖因君子犯过,或出于失误,可以情理宽恕。小人之心奸诈诡谲,无所不至。若有犯法,当依法惩处,否则将遗害百姓。君子有过失,以礼义责之,则自知羞愧警醒,必思改过。彼小人者,不识廉耻,终无顾忌,所以不得不除去。故朕对廉能之官,纵有小过,常加宽宥;若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免。”
太原都卫奏报:计划修筑泽州城,周长一千二百七十五丈。诏令军民共同修筑。
故元将领脱脱木儿侵犯庆阳、保安、会宁等处,延安卫发兵将其击退。
夜,有流星大如杯,呈青赤色,起于造父星附近,向西北方向运行约五尺余,光芒照亮地面,经紫微垣东藩外,至勾陈星附近消失。
本月,故元副枢密使失剌罕等侵犯庆阳槐安寨,杀害百户朱龙后遁去。指挥杨政等率兵追击,将其击败。
故元国公驴儿等再次率兵侵犯迁安县,掳掠百姓。永平卫千户李智率步骑追击,斩杀俘获甚众,残敌溃散逃去。
任命牛谅为礼部尚书。
大明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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