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李梅微微一笑,犹如寒梅傲雪,虽孤独冷傲,但眸中满是期许和鼓励,别样温柔。
“梅姐,你真好看。”纪芳菲扯了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瞬间把这煽情的氛围给打击的支离破碎。
把李梅给噎的,差点一口气上不来:“粗俗。”说完,狠狠剜了纪芳菲一眼,转身踩着她的细高跟,哒哒哒摇曳生姿的走了。
纪芳菲站在走廊里,默默看着她职业装的背影,渐渐和当年在火车站那个穿着旗袍的女子身影重合。
她念叨了一句:“就是很好看啊,怎么粗俗了?”
但她低头看自己高跟鞋的时候,忽然觉得有几分碍眼。她就算再怎样模仿李梅,也终归不及她万分之一。
颇有一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丑态。
李梅何时像自己这般陷自己于险地,惶惶如丧家之犬。
思及此,她把自己那双高跟鞋脱在了走廊上,赤脚回了房间。
登峰和凌枫还在房间里等她。看见她赤脚回来,登峰问道:“芳菲姐,你鞋呢?跑丢了?”
纪芳菲道:“不喜欢,扔了。”
登峰顿时担心起来:“那你总不能光着脚走路?”
旁边的凌枫已经不耐烦了:“聒噪,让酒店服务生买一双送来不就好了。”
登峰惊奇道:“酒店还管买鞋?”
凌枫撇了他一眼:“乡巴佬。”
“我试试。”登峰立马去拨酒店的电话。看得出他性格很活泼,阅历很一般,至少没纪芳菲阅历丰富。
纪芳菲不知道,这样一个人在身边,他俩谁更应该被保护。
酒店很快接通电话,登峰说了要服务生给买鞋的事。又问了纪芳菲尺码,就跟第一次走亲戚的小朋友一样,一会儿往房门口望望,一会儿往房门口望望。
太子枫似乎很讨厌他那上不了台面的样子,但又似乎早已对他那个样子无可奈何,坐在沙发上,扶着额头蹙眉看着他转圈。
纪芳菲则默默在另一旁观察他俩。
登峰一眼就是村里的孩子,没有遭受太多社会毒打,还保留着原始的单纯和热情。当然,也没什么见识。
凌枫则不然,他属于那种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就是通俗讲的贵气天成。
那必须得是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能养出来的气质。
小黄毛有钱吧?但他爹有钱无势,养得小黄毛焦毛燎脚的,一看就是个混混。
这两年被姜师傅带的混混之气少了,可那也是穿上龙袍不像太子。再打扮也就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凌枫不一样。你听他的绰号——太子枫。
披麻袋也不影响人家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而且他锋利中带着儒雅。一看就很有文化。不像小黄毛初中都没毕业,别人说个成语骂他,他还得回家去查字典,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这人要是对上于红丽,纪芳菲感觉有戏。
明明纪芳菲这次惹的祸,李梅都束手无策,就连李梅的大老板都麻爪。身处危险中心的纪芳菲,此时却还有心情在心里歪歪眼前这个帅哥和于红丽。
她可能真的有点神经质在身上。
太子枫被她看得有点恼怒,侧头问道:“好看吗?”
纪芳菲如实道:“还行。”
太子枫那冰冷的脸庞皲裂了,什么叫还行?这女人到底知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他太子枫的相貌,只是一个还行吗?
纪芳菲不知道,这位高冷多金的帅哥是个玻璃心,所以根本没留意他的内心是不是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崩溃。
再说了,纪芳菲又不是他妈,没那义务对他体察入微。
酒店送来了鞋子后,她换上在房间里来回活动了一下。主要为了适应。
李梅无论何时何地都穿高跟鞋。就连拖鞋都是坡跟的。
纪芳菲潜意识里模仿李梅,也已经很多年没有穿过平底鞋了。所以她需要适应一下。
和当初犹如丧家之犬一样,仓惶逃离藤谷县来到羊城不同,此时的纪芳菲只觉得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斗志。
就像小黄毛说的,藤谷县是她老窝,一个外来狗还能翻了天?
彭博涛也好,吴常春也罢,包括于红丽和她那个她死活不肯说的幕后金主,有一个算一个,都特么外来狗。
纪芳菲还不信了。她现在又不是当初那个穷的嘀嗒响,拿着派出所所长施舍给自己的几十块钱,去忽悠她妈给她看孩子的时候了。
真当她是软柿子,谁想捏就捏?
还别说,平底鞋跑跳走路就是比高跟鞋舒服,除了没有高跟鞋好看以外,其他都是优点。
重新适应了新鞋子,纪芳菲将长发往肩后一撩,雄赳赳气昂昂:“回家。”
“粗俗。”太子枫眼中对纪芳菲的鄙视半点不带掺假的。
虽然纪芳菲长得很漂亮,撩头发的动作其实很好看,但谁让她说太子枫还行的。
男人就不许玻璃心,男人就不许小心眼儿了?
所以,太子枫必须鄙视她。
纪芳菲要知道太子枫因为这个鄙视自己,能笑话他八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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