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向着妞妞举起了酒。
是啊!今日若是没有妞妞,他们只怕早已跟坛子里的伙伴一样命殒当场!甚至连有人为他们收尸都办不到!更遑论还能魂魄归乡……
再看妞妞,却像是这一切都跟它无关似的,静静地伏在明玥公主的脚边闭目养神。跳进河里洗过的毛发洁白如雪,在火堆的照耀下晕上神秘而温暖的柔光。
不知不觉,大家的眼神由感恩,渐渐地,变成了由衷地尊崇。大家又一次举杯,这一次,却没有人说一句话。大家心中却分明都有一个震耳欲聋的声音:有神佑,无惧前路艰险!
相较于明玥的惊心动魄,云扬的日子可就愉快多了,虽然还是忙得脚不沾地,到底是有和平安乐茶饭可吃。这不,一大早阿善就跑来报备,说是摘果子的“少年军团”已经集结完毕,只等主帅一声令下,就要开始工作了。
云扬闻了闻手中的丸药,满意地点点头:“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阿善却嫌弃地挥了挥手,嘀咕道:“这是什么味儿啊?大小姐确定不是什么果子坏了吗?”
云扬不答反笑道:“一共送过来了多少人?”
阿善摸了一下后脑勺,略带苦恼道:“人数倒是不少,只是长庆叔还带了不少庄户人家的女儿来,也不知道是咋想的。难道,还能让女孩子也去爬树不成?”
云扬微怔,随即睨了他一眼,笑吟吟道“怎的?你还是觉得女孩子干活不如男孩子吗?”想了一下,道:“这样吧,你去将他们分成男女两组,然后再各自分成两组。各自记录了成绩,最后胜出者有奖。”
阿善吃惊道:“真的要那些女孩子爬树啊?”
云扬睇了他一眼,闲闲道:“庄主既给你送了来自是都能干活的,爬不爬树就不必你多操心了。你要做的,便是负责监督并提醒他们,摘下来果子的完好度也是要计入评分的。“
阿善摸了摸后脑勺,口中答应着,脸上却是困惑,大小姐还是没有回答他,女孩子也能爬树吗?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嘀咕:“这大小姐做事怎就不按常理出招呢?”
“看到阿陈,让他来外书房一趟。”身后传来云扬的声音。
“好勒,大小姐。哎呀!你怎么走路的?肚子都给我撞疼了!”阿善冷不防被人撞了一下,随即生气地瞪大眼睛:“合欢,你是大姑娘了!怎还是这般野小子一般毛毛躁躁!”
合欢一怔,随即俏脸晕红,怪异地忸怩了一下,道:“抱歉,合欢没看到。”
阿善一呆,这,是合欢吗?合欢却早已转身跑进书房。
“姑娘,胤王殿下说他们的商队已经集结好,让合欢回来瞧瞧,姑娘的物什可都准备好了?”
云扬捶了捶酸痛的腰,笑道:“他动作倒是真快。”
“可是呢,咱们殿下一接到姑娘传信就立刻吩咐人去办了,说是直接在最靠近西越的云城就地组建商队,就等姑娘的物什一到他们载上就出发了。”
云扬颔首:“这倒是个好法子,一是速度可以提前,二是不易暴露身份,好红薯,果然聪明!”
“哪里有烤红薯?”合欢瞪大惊喜的眼睛,使劲儿吸鼻子,随即沮丧道:“哪来的红薯味?烂果子味道就有!”
云扬笑着点了一下她挺翘的小鼻子,“还烤红薯,你倒是敢想!”
合欢皱了皱鼻头,一脸向往:“那次姑娘给烤的红薯真是香甜啊,可想念那个味!”
云扬侧头想了一下,笑道:“快了,再有一个月,第一批的红薯应是可以吃了。”
“果真?”合欢惊喜,随即道:“可不是说那个皇帝家的吗?能叫咱们自己吃吗?”
云扬好笑又好奇,“你这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谁告诉你这红薯都是皇帝家的?”
合欢很认真地想了想,追根溯源道:“种秧苗时皇帝不就是派了人来吗?再说,种到土里时不也是皇帝派人来种的吗?”
云扬失笑道:“说得也是,合欢好聪明呢。”脑子却在迅速想着合欢的话。如果连合欢都认为这红薯是皇帝家的,那么,她是不是该提前报备出红薯的时间呢?毕竟,出红薯的确也不是一个小工程,只怕到时还是要再引起一波轰动。想到此,还是决定提前让胤王进宫讨一下圣意,她也算是有始有终了。
望着合欢眉目越来越分明的笑脸,不由心中惊叹,果然是合欢比别的女孩会早熟一些吗?伸手揉了揉她的额发,笑道:“还没问合欢,功夫可又有了长进?”
“有呢!豆子哥哥才夸了我呢。”合欢很是得意,忽又道:“这次给明玥公主送物什,让合欢去好不好?”
云扬一怔,脱口而出:“不行!太危险!”
合欢也是一怔,满脸疑惑道:“那,明玥公主不危险吗?”
云扬一噎,当下汗颜:莫非,在她心里,明玥公主其实比不过合欢吗?随即摇头道:“不,并非明玥公主不危险。只是,她身边有很多高手护卫,且提前做了许多防御准备。而你,一是年纪太小,二是性格鲁莽,只身外出,姑娘我怎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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