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岔路口,林瀚和叶沐一刻都没停。他们胯下的追风驹,那可是凌云山庄花了大价钱、费了好大心思才培育出来的异种良驹。这马骨架大得惊人,四条腿又长又有劲儿,浑身的毛油亮得能反光,耐力更是没话说,跑起来跟风似的,在这茫茫的漠北荒原上,真有日行千里、踏风追云的本事。
骏马撒开蹄子狂奔,那蹄声跟打雷似的,“咚咚咚”震得地面都颤,身后卷起老高的一股黄尘。凛冽的北风跟小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生疼,还带着砂砾和干草的味道。不过这风倒也让人脑袋格外清醒。叶沐一边紧紧抓着缰绳,一边从怀里掏出那卷更详细的漠北地图。这地图是用坚韧的羊皮做的,上面不光标着主要的城池关隘,连水草在哪儿、沙丘怎么走,还有一些没人知道的小路都画得清清楚楚。
他的手指在地图上快速地划拉,最后停在了一片像趴着的巨狼似的山脉那儿,上面用赭石色写着“苍狼山”三个大字。
“林兄,你瞅瞅这儿。”叶沐扯着嗓子喊,风呼呼地吹,可他的声音还挺清楚,“苍狼山,是去漠北汗国核心地儿‘金帐王庭’的必经之路。这山可险了,到处都是峡谷隘口。特别是有个叫‘狼吻峡’的窄道儿,两边峭壁跟刀削出来似的,易守难攻。据山庄的情报,幽冥教要是跟漠北汗国高层会盟,走这儿的可能性最大。咱们要是在‘狼吻峡’提前埋伏好,说不定能打个大胜仗!”
林瀚一听,眼睛“唰”地亮了起来,那虎目里闪着精光。他可不像叶沐那么会算计,不过在漠北混了这么多年,一下子就明白这地方有多重要了。“好地方啊!够窄够险!正好让咱们给那些见不得光的家伙来个迎头痛击!”
说着说着,林瀚下意识地运转起体内那独门的“苍狼血煞功”。这功法是从漠北苍狼部传下来的,刚猛得很,霸道得没边儿。在这片生它养它的土地上运转起来,那叫一个顺溜。他只觉得丹田里真气“咕噜咕噜”地涌,就跟解了冻的江河似的,浩浩荡荡地流遍全身,浑身都是劲儿,连座下的追风驹都好像感觉到了这股同源的气息,跑得更欢实了。
这股熟悉又磅礴的力量,一下子就把林瀚尘封的回忆给勾起来了。
恍惚间,他好像又回到了好多年前。那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孩子,同样是在这片又大又广的天地里,为了躲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追杀,为了在那场突然发生的部落惨祸里活下来,他骑着一匹瘦得皮包骨头的老马,在风沙和冰雪里没命地跑。那时候的奔逃,全是害怕、没着没落和对活下去的渴望,每一次马蹄落地,都像敲在他对未来的迷茫和对过去的伤心上。
可现在呢,他还是在这漠北跑,座下却是万里挑一的好马,身边是能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体内是能开山裂石的雄浑内力。他这次跑,可不是只为了自己能活下去,而是为了家国的存亡、天下的安宁,要去那宏大的战场上拼一拼!
这江湖啊,早就不是他小时候记忆里那片只有血腥和复仇的荒漠了。它有了要守护的城池,有了能信任的伙伴,有了比个人恩怨更重要的道义和担当!
就在林瀚心里翻江倒海的时候,一直竖着耳朵听四周动静的叶沐,脸色“唰”地就变了!
“呜——嗡——!”
一阵又苍凉又雄浑,还带着金铁肃杀之气的号角声,就跟沉雷似的,从远方天边滚滚而来。这声音穿透力可强了,在空旷的荒原上回荡,带着一种原始的、让人心里直发慌的力量。
是胡笳!而且是漠北大军里用来传递信号、鼓舞士气的牛角胡笳!
“是漠北铁骑的号角!听这动静,规模可不小!”叶沐着急忙慌地说道,语气里全是前所未有的凝重。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判断。没一点儿犹豫,林瀚一勒马缰绳,追风驹可通人性了,立马就转了方向;叶沐也赶紧操控自己的坐骑。两匹马跟离弦的箭似的,“嗖”地就冲进了道路旁边一片稀稀拉拉但能藏住人的胡杨林里。
两人麻溜地下马,把马牵到树林深处,用布条把马嘴裹住,省得它叫出声来。他们自己则靠着嶙峋的树干和枯黄的灌木藏好身子,大气都不敢出,眼睛死死地盯着外面。
只见远方地平线上,一道又粗又大的黄色尘烟,就跟一条翻滚的土龙似的,朝着他们这个方向飞快地漫过来。尘烟里面,隐隐约约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点儿,还有反射着冰冷日光的兵刃寒光。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那景象也越来越清楚。这是一支规模大得吓人的漠北骑兵!每个人都穿着皮甲,戴着毡帽,脸长得粗犷,眼神凶狠得像要吃人。他们骑的马矮矮壮壮的,可耐力强得很。队形虽说不是特别整齐,可自然就带着一股马背民族的剽悍和野性。马蹄子踩在地上的声音就跟闷雷似的,聚在一起成了一股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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