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把手机从耳边放下,屏幕暗了下去。窗外那辆黑色轿车还停在原地,车头朝外,像是在等什么人离开。他没再看第二眼,转身拉开抽屉,取出那份标有“司法局调查组收”的信封,指尖在封口处停了半秒,然后塞进公文包夹层。
第二天上午九点十七分,他站在司法局五楼走廊。红地毯吸着脚步声,尽头办公室门开着,调查组工作人员坐在桌后,正翻一份卷宗。她抬头看了眼,示意他进来。
“材料我们收到了。”她把几页纸推过来,“家属送衣流程合规,时间线也对得上。但监控截图里你出现在会客区,需要解释。”
林远坐下,从包里取出公证过的交接登记表、购物小票和微信记录,一一摆上桌。“衣物经安检后由窗口人员转交,全程有物流章。我在等候区停留八分钟,期间未接触任何人。这是看守所提供的动线记录。”
她点头,目光扫过材料。“程序上没问题。但举报人能截取特定时段监控,你怎么看?”
“这正是我想问的。”林远语气平稳,“执法监控属于内部管理资源,非办案人员无法调取。如果有人能精准截取我出现的画面,说明这套系统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更奇怪的是,同一天上午十点四十二分,恒正所王某在B区出口外与周大山儿子交谈,内容涉及职务施压。我有录音文字稿。”
她翻了一页笔录本,没接话。
林远没把录音交出去,而是换了个方向。“你们查我,是为了核实一个律师是否违规。但有没有想过,有人利用同样的系统,去影响证人家属?谁在掌握这些监控权限?谁又能决定让谁出现在镜头里?”
她抬眼看他,眼神没变,但笔尖停了两秒。
“我理解你们的职责是查清举报事项。”林远从文件袋里抽出另一份材料,“但我今天带来的,不只是自证清白的证据。还有个问题——恒正所代理的拆迁案,为什么七十八起中有七十八起结案后,原被告会‘恰好’与恒正客户签订新合同?”
他把统计表递过去。表格按年份排列,每行都标注了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结案时间、后续签约单位及签约时间。数据来源列得清楚:裁判文书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建局公开备案。
“巧合太多,就不是巧合。”他说。
她开始一页页翻,速度慢了下来。第三页时,笔尖轻轻点了下纸面。
“这些数据你从哪来的?”
“公开渠道。”林远说,“没进任何系统,也没联系任何人。只是把本该被看见的东西,摆在一起。”
她合上材料,放进文件夹。“我们会查清楚。”
林远没动。“查什么?查我有没有违规,还是查这套流程有没有被当成工具?”
“程序上,我们只能针对举报内容展开调查。”她说,“你提供的材料,会作为参考。”
“参考?”林远轻轻笑了下,“那我换个问法——如果一个律师,每次打赢官司,他的客户第二天就和对手公司签合同,你们会觉得正常吗?”
她没回答,但没把文件夹收走。
他站起身,没再多说一句,转身走出办公室。走廊灯光打在地毯上,像一层薄灰盖着地面。他没回头,也没看对面街角。那辆黑车还在不在,已经不重要了。
回到律所,周正言正在整理案卷。看见他进来,抬了下眼。
“结果?”
“没处分。”林远把公文包放在桌上,“他们说会查清楚。”
周正言合上手里的文件,端起药罐喝了一口。“这话听着耳熟。十年前,你爸被投诉‘诱导证人’,司法局也是这么说的。”
林远没接话,拉开抽屉,把那份统计表的原件放进去,锁上。
“你递了什么?”周正言问。
“一组数据。”
“他们真会查?”
“现在查不查,都不重要了。”林远打开电脑,调出周大山案的时间轴文档,“只要他们开始看,就等于承认有问题。”
周正言盯着他看了几秒。“你这不是在自保,是在逼他们动。”
“他们不动,案子就死了。”林远敲了几下键盘,“刘婶被转到西区,看守换了人。老赵说她想说话,但没人听。周大山今天拒食,进了观察室。这些人不是证据,是活人。再拖下去,连证人都没了。”
周正言沉默片刻,把药罐放在桌上。“所里账还没算清,不能倒。”
林远抬头看他。
“意思是,我能撑到什么时候,就撑到什么时候。”周正言起身,走到档案柜前,抽出一份卷宗,“这是去年恒正代理的征收案,当事人签完补偿协议,三天后就和一家建材公司签了十年采购合同。我当时觉得不对,但没深查。”
他把卷宗放在林远桌上。
林远翻开第一页,目光落在代理律师签名栏——周姓,恒正所合伙人。
“你留着这个干什么?”他问。
“等一个肯查的人。”周正言看了眼门口,“现在我知道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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