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宗的夜宴,今夜格外不同寻常,往日的清冷被欢声笑语彻底打破,整个宗门都沉浸在久违的热闹氛围中。会客厅内灯火通明,那张古朴的八仙桌上摆满了白怡雪精心烹制的美味佳肴:那盘红烧肘子油光发亮,浓郁的肉香随着蒸腾的热气在厅内弥漫;糖醋鱼色泽金黄,酸甜诱人的香气乘着晚风飘散开来,连院外路过的弟子都不由得驻足;糯米排骨晶莹剔透,每一粒糯米都裹着诱人的油光;就连最普通的清炒时蔬也青翠欲滴,透着田间新摘的鲜嫩气息。
马俊和朱勇这两个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汉子,此刻却像是饿极了眼的猛兽。马俊完全顾不上形象,整个人几乎要扑到糖醋鱼盘子里。他那件常年不离身的黑色长袍袖子被粗鲁地卷到手肘处,露出布满伤痕的手臂——那些深浅不一的疤痕无声诉说着他过往的峥嵘岁月。只见他左手死死按住鱼头,右手抓着鱼尾,张大嘴巴一声就咬了下去,锋利的牙齿精准地剔出鱼刺,鱼肉裹着浓稠的糖醋汁被他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鼓起的腮帮子活像只偷吃松果的松鼠,连嘴角沾满了酱汁都浑然不觉。
唔......这味道绝了!他嘴里塞满了食物,含糊不清地嘟囔着,筷子灵活地一转,又夹起一大块雪白鲜嫩的鱼腹肉,不由分说地往王哲碗里塞去,你小子可真是有福气啊!弟妹这手艺,啧啧啧......他一边说一边摇头晃脑,满脸陶醉,比朱勇那边那些干巴巴的烤狼肉强了不知道多少倍!那玩意儿也就勉强能填饱肚子,哪像这个,鲜香滑嫩,入口即化!
另一边,朱勇的眼睛死死盯着桌上那个油光发亮的红烧肘子,喉结不停地上下滚动。他干脆直接上手,粗壮的手指一把抓住肘子,用力一撕,只听一声,半边肘子就被他扯了下来。金黄的油汁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滴,在桌上积成一小滩,他却浑然不觉,张开血盆大口就咬了下去。浓郁的肉香混合着酱汁的醇厚味道立刻在他周围弥漫开来,引得其他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嗝......他满足地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把啃得干干净净、连一丝肉渣都不剩的骨头随手扔在桌上,油乎乎的大手又伸向盘子里剩下的那只肘子,王哲,你小子太不够意思了!
他嘴里塞得鼓鼓囊囊,说话时肉沫都从嘴角往外喷,声音却依然洪亮如钟:要不是老子在狼族部落跟那群崽子喝酒,碰巧听见金帝那老狐狸说要攻打天策,你是不是打算把这仗都打完了才告诉我们?啊?他越说越激动,油光发亮的大手重重拍在桌上,震得碗碟叮当作响,打仗都不叫上兄弟,你当我们是外人还是怎么着?咱们可是过命的交情!
王哲低头看着朱勇那双沾满油渍的手,又抬眼望向碗里被马俊硬塞得几乎要溢出来的鱼肉,那鱼肉的香气混合着酱汁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他轻轻叹了口气,嘴角扯出一抹无奈的苦笑,伸手夹起一块炖得酥烂的排骨,排骨上的酱汁还在往下滴落。
真不是存心要瞒着你们,王哲的声音低沉而诚恳,排骨的香气在他说话时飘散开来,只是事情来得太突然,就像夏天的暴雨一样让人措手不及,我连写信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放你娘的狗屁!啪的一声把啃得干干净净的鱼骨头摔在桌上,那骨头在桌面上弹跳了几下才停住。他一把抄起酒壶,仰头就往嘴里灌,琥珀色的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滑过粗糙的脖颈,浸湿了衣领也毫不在意。他重重地把酒壶砸在桌上,震得碗碟都跳了起来。
当年你刚到剑门宗的时候,马俊的声音因为酒气而更加洪亮,眼睛里泛着回忆的光,你被李二牛那孙子欺负得跟个受气包似的,哭得鼻涕眼泪糊了一脸,死乞白赖地求我和老朱去给你出气。那时候你怎么不说来不及?啊?他越说越激动,手指重重地戳着桌面,现在翅膀硬了,当上剑门宗那个劳什子宗主了,就他娘的不认我们这两个穿草鞋的穷兄弟了是吧?
提到草鞋三人组这个称呼,王哲的眼眶不禁微微发热,眼底泛起了一层薄薄的水雾。那是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了,当时的场景至今仍历历在目。他刚入剑门宗不久,修为尚浅,又是个没背景的穷小子,常常被隔壁宗门的李二牛带着一群弟子嘲笑,说他穿不起好鞋,只会穿草鞋。那时马俊和朱勇还只是两个在江湖上漂泊的散修,连个正经门派都没有。可就是这样两个同样落魄的兄弟,听到这事后二话不说,立即拉着他就去找李二牛理论。那次三人被打得鼻青脸肿,衣衫都扯破了,却互相搀扶着笑得比谁都开心,那是他们草鞋三人组这个名号的由来。
谁说不认了?王哲拿起桌上的酒壶,仰头灌了一大口,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在胸中激起一股热流,只是这些年来,你们被流放外地,而我...他的声音有些哽咽,握着酒壶的手微微发颤。
打住!朱勇猛地抬手打断他的话,油乎乎的手里还抓着半块啃了一半的肘子,过去的那些破事就别再提了!他豪迈地抹了把嘴边的油渍,老子在宁古塔过得好得很!那边的狼族大祭司不仅没为难我,还认我当干儿子呢!说着用力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胸膛,天天有肉吃,有酒喝,比在宗门里逍遥多了!他突然凑近王哲,盯着他斑白的鬓角皱眉道:倒是你,看看你这头发,白得比我家隔壁的老狼还快。当了宗主就这么累?语气虽粗犷,却掩不住其中的关切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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