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同斯劳德酒瓶里永远倒不尽的廉价麦酒,黏稠而缓慢地流淌了三年。
那个被遗弃在阴暗巷弄、险些饿死的婴儿,如今已能稳稳当当地在斯劳德那间弥漫着淡淡酒味的屋子里行走跑跳。他有了新名字——瑞博恩·沃夫。“瑞博恩”(Reborn),意为重生。至于姓氏,他撇撇嘴,勉为其难地冠上了那个酒鬼的“沃夫”。捡他回来的老家伙,就叫斯劳德·沃夫。
在瑞博恩眼里,斯劳德是彻头彻尾的酒鬼标本。自打他能自己爬离那张吱呀作响的婴儿床,斯劳德便彻底贯彻了“早出晚归”的人生信条,且每次归来,必定被浓烈的酒气腌渍入味,步履蹒跚,眼神浑浊。若非瑞博恩灵魂深处藏着历经沧桑的灵狼王,有着远超婴儿的坚韧与求生本能,只怕早已饿死、冻死,或是被那粗粝的养育方式折腾夭折。斯劳德那套“育儿经”,足以让任何真正的婴儿夭折十次。
三年来,斯劳德倒也没完全撒手。每周,他会带回勉强够两人果腹几天的食物——几块硬邦邦的黑面包,一小袋土豆,偶尔有些蔫黄的蔬菜,运气好时或许有一小块油脂丰厚的咸肉。分量精准得如同用尺子量过,多一口都没有。瑞博恩时常盯着那些可怜巴巴的食物,再嗅嗅斯劳德身上挥之不去的酒气,几乎能肯定:这家伙绝大部分收入,都流进了镇上某家酒馆老板的腰包。
不过,他懒得计较。非亲非故,斯劳德没让他饿死街头,已是恩情。瑞博恩将这份“收留之恩”默默记在心底。
然而,这份脆弱的平衡,在他三岁生日刚过不久的一个黄昏,被斯劳德亲手打破。
老酒鬼依旧踩着虚浮的步子撞开家门,浓重的酒气瞬间填满小小的门厅。他随手将空空如也的布袋扔在地上,浑浊的眼睛扫过正蹲在壁炉边研究一块硬木的瑞博恩,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声音含混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宣告:
“嗝……小子,老子养你三年,仁至义尽!从今天起,口粮没了!”他摇摇晃晃地指向瑞博恩,指尖几乎戳到他的鼻子,“你!该想法子给老子赚酒钱了!听见没?”
瑞博恩抬起头,冰蓝色的眼眸平静无波,只在心底默默翻了个巨大的白眼。他甚至懒得反驳。即便这老酒鬼不说,他自力更生的计划也早已提上日程。促使他下定决心的,绝非那点微薄的感恩——那点情绪有,但不足以驱动他。真正的原因,是饥饿的威胁。
三岁的身体,却承载着前世强大妖王的部分灵魂烙印和战斗本能,这具躯壳的消耗远非寻常孩童可比。最近几个月,斯劳德带回的食物分量依旧“精准”,却再也撑不到周末。那些食物名义上是两人份,可斯劳德在外工作时会在自己填饱肚子,一个月在家正经吃饭的次数屈指可数。说白了,那些东西基本都进了瑞博恩一个人的肚子。随着他快速成长,胃口见长,食物短缺的问题愈发尖锐。
指望斯劳德良心发现多带食物?瑞博恩想都没想过。他不是真正懵懂无知的孩子。为了生存,他必须自己动手。
目标很快锁定——城镇边缘那片面积约二十公顷的小森林。那里林木不算特别茂密,却栖息着不少野兔、松鼠、野鸡,甚至偶尔能发现狐狸的踪迹。森林离城镇有十多英里,道路崎岖,加上一些关于野兽和“不干净东西”的模糊传言,镇上的居民很少涉足。对瑞博恩而言,这简直是天赐的猎场。
捕猎,是刻在灵狼血脉深处的本能。前世他贵为王族,捕猎之事自有族众代劳,但那些关于追踪、潜伏、一击毙命的技巧与直觉,早已融入骨髓。如今,这具幼小的身躯,正是唤醒这份天赋的绝佳载体。
从快满三岁起,瑞博恩便开始了他的“猎人生涯”。每周固定抽出四天时间,在斯劳德出门后,他便背着一个用破布和麻绳自制的简陋小包,踏上前往森林的小路。路途遥远,对一个三岁孩子来说堪称艰难,但他步伐坚定,小小的身影在晨雾或夕阳中拉得很长。
年龄和体型是最大的限制。他无法像前世那样轻易追逐扑杀。智慧弥补了力量的不足。他开始研究动物的足迹、粪便、栖息地,用削尖的木棍和坚韧的藤蔓制作简易的触发式陷阱,小心翼翼地布置在兽径或水源附近。这些陷阱粗糙,效率不高,但积少成多。
收获是波动的。有时陷阱空空如也,有时只能捕获一只瘦弱的松鼠。瑞博恩学会了精打细算。每一次的猎物,无论多少,他都会合理分配:内脏和边角料熬汤,肉则仔细分割,一部分作为储备粮风干或烟熏,另一部分作为当天的食物。他必须确保即使连续几天一无所获,也不会立刻断粮。
偶尔,运气眷顾,陷阱里会有肥硕的野兔或懵懂的野鸡。这时,瑞博恩会挑出最大最肥美的,仔细剥皮处理,然后徒步带回镇上,找到集市角落那家肉铺。店主是个叫巴顿的胖大叔,圆圆的脸上总是带着和气的笑容。他认识斯劳德,更清楚那酒鬼的德性。每次看到小小的瑞博恩吃力地拖着一两只野味出现,巴顿大叔总会露出惊讶又心疼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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