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湘南大地,暮春的潮气裹挟着山野草木的腥气,终日萦绕在衡山县的乡野村落。五月的天气已然转暖,稻田新绿,山林葱郁,店门乡店门村的村民们依旧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淡农耕生活,没人会想到,一场颠覆整个村落、离奇到极致的连环命案,会在这个初夏的傍晚骤然爆发,打破所有平静。
1988年5月4日,傍晚六点半,夕阳沉入衡山连绵的山峦背后,余晖将山间的土路染成一片暗红,晚风掠过山林,带来阵阵微凉的凉意。衡山县公安局刑侦队的办公室里,警员们刚结束白日的摸排工作,正准备交接休整,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骤然刺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电话那头是店门乡派出所的值班民警,语气急促、带着难以掩饰的慌乱,通报了一桩骇人听闻的警情:店门村后山的山林之中,有村民踏青劳作时,意外发现了两具孩童尸体,一男一女,横尸山野,现场氛围诡异可怖。
人命关天,且是孩童遇害,性质极其恶劣。接到紧急报案的瞬间,衡山县公安局刑侦队立刻启动重大命案侦办预案,负责该案的刑侦周队长不敢有半分耽搁,一边火速调度法医、痕迹技术员、刑侦外勤人员整装集结,一边第一时间将案情上报市局,同步报备县局主要领导。
八十年代末的县域刑侦条件有限,没有如今的高清监控、大数据排查、快速DNA比对技术,所有案件侦破,全都依靠民警的双脚走访、双眼观察、经验研判和细致的现场勘查。正因如此,每一起命案的侦办难度都极大,尤其是无名尸、山野抛尸案,往往线索寥寥、迷雾重重。
短短十五分钟内,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刑侦骨干、技术人员全员集结完毕,数辆警车鸣笛驶出公安局大门,沿着颠簸的乡间土路,全速奔赴二十公里外的店门村案发现场。彼时的乡村山路崎岖狭窄,两旁草木丛生,夜色渐浓,山林深处漆黑一片,无形中为这起孩童命案蒙上了一层阴森的面纱。
警方抵达现场时,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村口和山林边缘已经围拢了不少闻讯赶来的村民,众人交头接耳、神色惶恐,低声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孩童惨死山野,在民风淳朴的乡村是极为罕见的惨案,所有人都满心震惊,猜不透究竟是谁会对年幼的孩子痛下杀手。
民警第一时间拉起简易警戒线,疏散围观村民,严格保护案发现场,杜绝人为破坏痕迹。随后法医与技术人员立刻投入勘查工作,借着车灯与手电筒的光亮,对两具孩童尸体及周边区域进行全方位细致勘验。
经初步尸检确认,现场两名死者为亲兄妹,男孩年纪约十三四岁,女孩仅有七八岁,身体稚嫩,毫无反抗伤痕。二人致命伤高度统一,均为头部遭受重型钝器反复击打,造成颅骨破损、颅脑重创致死,死因明确。结合尸体僵硬程度、尸斑状态以及山林温度、蚊虫侵蚀情况,法医精准判定,两名孩童的死亡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也就是在5月2日至5月3日之间遇害。
更让办案民警心头一沉的是,整个案发现场干净得反常。技术人员走遍尸体周边百米范围,反复筛查地面、草木、泥土,既没有找到作案凶器,也没有发现任何拖拽、搬运、搏斗的痕迹。由此可以判定,这片山林并非抛尸现场,而是第一作案现场,凶手作案后从容离去,没有留下任何显性线索,反侦察意识极强。
对于刑侦工作而言,无名尸案的侦破,首要突破口就是确认死者身份。只有查清死者是谁、社会关系如何、近期有无矛盾纠纷,才能顺藤摸瓜锁定嫌疑人。案发地紧邻店门村居民区,结合现场地理位置和孩童衣着、样貌特征,警方初步判定,两名遇害孩童大概率就是本村村民,并非外来人员。
为了快速推进案情,县局领导当场敲定侦查方案:全员下沉村落,分片走访村民,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依托村民对本村人员的熟悉度,最快速度确认死者身份。
一夜无眠,办案民警通宵驻守村里,持续摸排走访。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闻讯赶来围观辨认的村民越来越多,不少年长村民凑近仔细辨认两名孩童的样貌、衣着后,纷纷给出了一致结论:这两名遇害的孩子,正是本村村民黄东生、妻子罗之德家中的一对儿女,十三岁的长子黄朝辉,以及八岁的幼女黄玉辉。
身份一经确认,案件瞬间有了清晰的排查方向。侦查人员立刻赶赴死者家中,准备核实情况、询问家属案发前后的行踪与相关线索。可抵达黄东生家后,民警发现家中只有孩子的母亲罗之德一人独居,孩子的父亲黄东生不见踪影,不知所踪。
真正让所有办案民警心生诧异、隐隐察觉不对劲的,是罗之德的反应。作为两个年幼孩子的亲生母亲,得知一双儿女惨死山野、阴阳相隔的噩耗后,她没有丝毫崩溃痛哭,没有半分悲伤哀恸,神情麻木呆滞,面色平静得近乎冷漠,眼神空洞地望着地面,全程无泪无声,仿佛遇害的并非自己的骨肉,而是毫无关联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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