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原来的运盐方式天然将很多羌中部族排除在了利益链之外——因为贩盐的路线根本不经过他们部落的领地。他们只能在会上争那一点点“公共利益”的占比,而这些分不到贩盐利益的包括全部发羌、唐旄羌和部分南山羌的部落,特别是地处高寒的发羌和唐旄羌,人口总数都在十万以上,不仅参与不到贩盐,也参与不到保镖,“归附共主大豪”的动力只能靠从“公共利益”的池子里分一杯羹,烧当部稍微给点好处都能让他们站队,这对我们控制羌中也是不利的。
与此同时,因为贩盐的利益我们要直接结给部落,实际干活的人拿多少、有没有夹带私货我们都没有直接控制的抓手,按聂文远的说法:“如果杨玉和无弋凡串通,在不是我们卖盐的季节多弄点库存的粗盐去陇西卖,我们也控制不了。”毕竟库存的盐不是我们的、卖盐的人不是我们的、出大小榆谷从狄道至街亭的整段路线也不在我们的强控制中,他们卖去我们没跑到的地方或者直接卖给有户籍的汉民,我们真的很难发觉。
最后,卖完盐后我们的所有物资结算都是由先零部归口的,老羊利氏忙着统战,其实基本上就是杨玉在弄。这家伙的脑子比绝大多数羌人灵活,每次结算公共利益都会给各部落算一堆“公摊成本”,时间长了很多部落回过味儿来就会吵着要拆细账,这也是羌人争端、投诉最多的事情,很多时候都要靠我们让渡利益补偿来搞定。
在私盐只卖往陇西、河西的时候,这个矛盾其实还比较好解决,因为我们的额外支出不多,卖盐的利润率有保证。但当私盐的份额往更远地区发展后,再不断额外补贴就非常不符合我们的利益了。加入了合作伙伴的分成,再算进仓储、交通成本和政商关系开销,我们的整体利润率是在降低的,但是西海出的盐会不断增加,且只要不改分配机制,羌中各部就不会因为总盘子的增加就停止争利。
其实“二弟”建议我们从元鼎四年开始就先从羌中买半成品盐,但是因为我和“二弟”都没在家坐镇,最后没实现。因为先买并不能解决他们去库存的问题,压价羌人不干,原价我们吃亏,平衡点不好找。但是去年秋天私盐的全国化开展速度很快,实际上的私盐销量翻了两倍,羌中各部的“公共分成”也多了很多。但是各部还是继续投诉杨玉,甚至比以前投诉的更多。
在我们之前制定的商业计划中,我们是可以放弃私盐的部分利润给合作伙伴的,但是这个合作伙伴是在当地能解决库存和销售渠道的,我们是要借着这个生意去盘活整体在大汉的生意,而不是为了让羌人赚得越来越多时争端还越来越多。
“综合以上,我们几个觉得:要借着这次汉军加强汉羌边境戒备的机会,跟羌人、其实是杨玉把之前私盐合作的模式彻底改了!”金光通总结道,“需要主帅您支持的是:拨付财货把目前羌中库存的盐都收购了,当然价格要压下来,我建议二次提纯的盐不高于四十五钱一石,粗盐不高于三十钱一石。”
“另外,未来负责运输的羌人也要由我们招募、我们培训、我们直接发薪水、直接对我们负责。”聂文远补充道,“按照老己调教出无弋当煎、尤卑南、无弋依耐和靡当的经验,羌人不是不好调教,相反只要给他们合适的待遇、明确的目标和适当的操练,他们可以做得很好。所以我建议未来运盐的团队不要看部落地处,在羌族部落里平等选拔,与为我们服务的流民青壮、小月氏人、休屠人同工同筹。”
“还有,我们要借着这次调整,把公共资金池的分配权改到二戊哥手里!”李俊驰继续补充道,“反正每次都是二戊哥在处理这些事情,卖盐的钱直接划个比例给杨玉,剩下的就是资金池。”
我思忖了一会儿道:“你们这个想法时机抓得不错,也确实都是有利于我们的调整,但是对羌人、特别是对杨玉的打压太明显了。付款和结算方式的调整势在必行,但还是要适当补偿杨玉一些东西才好……”
不等我说完,李己插话道:“估计执行难度最大的还是让运盐的羌人直接归我们管。以我到张绵驿后这段时间跟各位大豪、小豪、豪帅打交道的情况看,他们大概率最后会只推选些老弱病残来应付。”
“那你有什么建议呢?”我问道。
“薪水还是得跟参与人一半、部落一半。”李己道,“用人名额按照部落贡献度来,三年一换。三年用完觉得好的咱们直接收了,让他们推新人。这样不但让他们觉得有钱赚,还能在不知不觉中为我们培养人。”
“那样同工不同酬,羌人干活能卖力吗?”李二戊担忧道。
“那个没事!可以以别的方式补偿给他们,总比过去按里程结给各部落运费要省点,特别是业务量起来以后。”聂文远道,“主帅这边批准就好。”
“我支持!回头你们和‘二弟’、李壬的部门把流程走清楚,有问题让他们直接找我。”我说道,“至于补偿杨玉的东西,你们觉得什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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