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烈痛苦下林之衍睁开眼睛,目光前所未有的清明,直愣愣的问,
“你为什么亲我?”
秦姝拍拍沾水的衣服,用毛巾擦拭他的腿,“为什么亲你?我们孩子都有了这种问题是不是有点多余啊?”
此时林之衍恢复神智,低头看着红肿双腿若有所思。
秦姝还以为他有知觉,赶紧问,“怎么是不是有感觉了?”
林之衍轻轻摇头。
她也不失望,这才是第一次泡药汤呢,慧音说最少半年才有效果。现在操心有没有感觉还太早。
“熬过前几天的不适应就好了,我来给你按摩。”
待红桃把木盆端出去,秦姝搬来一把椅子,将林之衍的脚放在自己腿上,自上而下的按动。
经过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每晚泡药汤,按摩。林之衍原本常年不走动挛缩的腿部肌肉柔软很多,血液开始流通。
秦姝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就是觉得他的脚一定可以好。
她做按摩时很认真,眼睛亮晶晶的。
每当这个时候林之衍默默盯着她出神、
又经过数十日的坚持。成效显现,他腿上的黑斑减少许多。
看到成效,两人都挺开心的。一时间相处起来挺融洽的,晚上他就在案前写作,看书。秦姝呢也趴在梳妆桌上神神秘秘写着什么。
写的就是那些何言还来不及发表的名句。写下来后她就用诗人本名发表那些极为着名,流传千古的诗歌。
好诗句多的是,小到黄发垂髫大到耄耋老人皆能朗朗上口的终究有用完的一天。
何言从一开始树立的就是天才诗人,用的自然是最好的。
秦姝可是一片好心,想着何立当搬运工太累,自己帮着分担分担。
此时的慕容嫣沉醉于林轩霄的温柔乡,还没有意识到外界的波谲云诡。
看着身边熟睡的男人,她心里很是得意。
什么秦姝,什么太子妃,皆是上不得台面的女人,唯有她可以和林轩霄并肩而立。
她靠在男人肩上,语气轻柔若浮萍,宛转如黄莺,
“嫣儿想一直陪着殿下。”
林轩霄微眯的眼睁开,手在她肩膀滑动,将女人往回怀里带,
“嫣儿,你学识广博,见识远超深闺女子,一些男子都比不上你。你真的甘愿待在我身边?作为一个见不得光的谋士吗?
慕容嫣抬起头,眼底星光熠熠,“自然,陪着殿下便是嫣儿最大的愿望。”
“有嫣儿这句话,我林轩霄绝不负你。假以时日定当明媒正娶。”
听到男人的热血发言,慕容嫣低下的脸上浮现笑意。
“殿下,过几日的赏菊宴,我可以去吗?”
林轩霄有些犹豫,“这……嫣儿这赏菊宴是女眷聚会之地,男子也多为有妇之夫,你去恐怕不妥。”
慕容嫣笑起来,“殿下,嫣儿可是女子。”
林轩霄反应过来,“是我搞糊涂了,嫣儿想去便去,只是千万要注意,不要被人发现你的身份。”
“殿下放心,嫣儿定当万分注意。”
赏菊宴,顾名思义欣赏菊花,是上离一年一度最热闹的宴会之一。
都城但凡有头有脸的人均会到场。
秦姝自然不例外,在门口与秦曦碰上面。宴会人多眼杂,她担心不安全便把林轩麒留在了家中。
半个月不见秦曦的脸色比上次好上许多,
“阿姊,我走后那何言来过府中吗?”
“不曾,我也甚觉奇怪,不过殿下上次之后回来的次数并不多,想来两人应该…”
下面的话不必言说,两人心照不宣。
秦姝挽住她的胳膊,“没事,阿姊专心教导麒儿便好。”
时代所致,女子身份低微。小门小户之家尚且还有妾室。更不用说太子。
某一方面来说,林轩霄还是有一丝丝优点的,秦曦嫁入太子府多年未再次纳妾,只有两个从下陪伴的通房还没有品级。
这对于太子来说实属罕见,大部分原因是林轩霄需要稳固地位,专心政务,没有闲情逸致纳妾。另一方面还能树立自己的形象,获得更多拥戴,何乐而不为。
这女扮男装的何言算得上第一个外宅。
事到如今,与林轩霄和离是想都不用想的。
为今秦姝只能尽力劝导秦曦放宽心,将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
秦曦本就是接受夫君为尊的思想长大,对于纳妾这件事接受程度很高。
原先是误会两人断袖之癖才会心忧成疾。
“你不必担心,我这几日好得很。殿下想回便回,我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足够。麒儿才是我最为挂念的。”
听到这话秦姝很欣慰,幸好秦曦不是一个恋爱脑,为男人寻死觅活的。
“阿姊能这样想就好。”
两人来的挺早,院子里站着几个雍容华贵的妇人,抬眼望去姹紫嫣红一片,每个人衣服颜色均不同。
律法规定只有皇室贵族,官员家属可以穿紫,红等颜色浓重的衣裳。
寻常男子衣服颜色通常是灰,蓝,青三色。女子和小孩能穿浅色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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