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对此一无所知,只当是妻子心有所属却身不由己,还暗自愧疚当初那场莫名风波坏了两人姻缘,硬生生拆散一对有情人。
原主心里纵然满怀愁绪,可木已成舟,他也只能慢慢压下杂念,打算拿着筹好的三千两安稳捐官,慢慢熬出头。
谁料一切刚尘埃落定,父母便找上门,开口就要他把预备捐官的三千两银子让给弟弟绍文博。
“你弟弟如今娶了刘家姑娘,岳父是举人老爷,他去捐官才更合适,将来能借着刘举人的人脉往上走。”
母亲拍着他的手,苦口婆心劝道:“你向来擅长经商,往后兄弟俩一个在朝为官,一个在外持家,互相扶持,才能光耀门楣啊。
再说,当初若不是为了保全家门,也不会让你受这份委屈娶了陈家姑娘,这银子就当是补偿你弟弟,也当是你欠他的……”
原主如遭雷击,三千两是他常年奔波攒下的血汗本钱,是他苦心筹谋、跳出商贾身份的全部指望。
可看着父母浑浊却坚定的眼,听着“欠他的”三个字,他喉头哽着血,最终还是点了头。
他以为血浓于水,却不知这退让只是噩梦的开始。
婚后的陈欣兰,对他始终淡淡的,面上虽挑不出错处,孝敬公婆、打理家事也算妥帖,甚至在他因无子而被族里议论时,主动提出为他纳妾。
可原主看着她日渐苍白的脸,总觉得她眼底藏着化不开的郁气,时常无故卧病,陈家便接她回去小住,每次回来,她身上的疏离感便重一分。
他只当是自己没能焐热她的心,又因多年无子而愧疚,对她愈发纵容,连她偶尔的失神与冷淡都一一包容。
他从没想过是自己“不行”,只以为是天意弄人,看着弟弟绍文博接连添了三子一女,阖家欢喜,他夜里常对着空荡的卧房发呆。
羡慕是真的,却不愿过继侄子,总盼着能有个自己的骨肉。
原主折腾许久,也遍请名医就诊,可都一无所获,最后终究是动了从旁支过继一个孩子的念头。
偏在这时,他去外地收账途中,在路边捡到一个襁褓中的男婴,眉眼间竟有几分眼熟,一时动了缘分的念头,便抱回了家,取名“念安”。
原主自此也算有妻有子,纵然妻子心不在此,他也渐渐觉得日子有了盼头,以为这便是圆满的归宿。
另一边,绍文博用他的银子捐了个偏远之地的县令,借着原主不断贴补的钱财打点上下,又靠着刘举人的关系,十五年间竟一路爬到了知府的位置,风光无限。
原主的生意也越做越大,成了绍文博最坚实的“钱袋子”。
后来绍文博调任,举家搬迁,原主也带着妻儿跟着去了任上,想着能离亲人近些。
却没料到,乘船途中突遇风浪,他那刚满五岁的儿子念安失足落水,陈欣兰伸手去拉,竟也一同坠入湍急的河流。
浪涛汹涌,眨眼间便卷着两人没了踪影,连尸身都没寻到。
原主的天彻底塌了。
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沿江寻找,日夜不休,最终只寻到半片念安常穿的衣角,整个人瞬间垮了,一病不起。
就在他沉溺于丧妻失子的剧痛中时,却听闻弟弟绍文博新纳了一位贾姨娘,据说是从外面接回来的外室,还带着个五六岁大的男娃。
只说那贾姨娘身子弱,平日里鲜少见人,即便偶尔露面,也总以面纱遮脸,透着几分神秘。
原主能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心思本就敏锐,乍一听这消息,心头便猛地一跳。
他虽悲痛欲绝,却还没糊涂——那孩子的年纪,恰与念安相仿。
只是念及骨肉亲情,他总不愿往最不堪的地方想,一直压着那丝疑虑。
直到一次家宴,他借着醉意寻机会靠近那贾姨娘的院落,恰见一个小厮抱着个男孩出来,那孩子笑起来时,眼角的一颗小痣与念安一模一样。
而廊下站着的女子,虽蒙着面纱,可露出的那双眼睛,分明就是他“死去”的妻子陈欣兰!
过往种种瞬间串联起来:陈欣兰的冷淡,她对弟弟异乎寻常的在意,父母的偏心,妻儿“意外”的落水,弟弟如今的官运亨通……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分明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掠夺,他掏心掏肺对待的亲人,早已联手将他啃得骨头都不剩!
原主目眦欲裂,转身冲回房里,拔出墙上挂着的长刀,疯了似的冲向绍文博的书房。
彼时绍文博正与陈欣兰相对而坐,笑语晏晏,那孩子就依偎在陈欣兰怀里。
“奸夫淫妇!我杀了你们!”他嘶吼着劈过去,刀锋直取陈欣兰的脖颈。
鲜血瞬间喷涌而出,陈欣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倒在地上。
绍文博惊怒交加,拔剑反抗,原主红着眼,又一刀砍在他的手臂上,惨叫声刺破夜空。
可原主终究是孤身一人。
这些年绍文博早已培植了自己的势力,家里的下人早被收买,在原主沉溺悲痛时,不知不觉间已都成了绍文博的心腹。
乱刀齐下,原主身上很快布满伤口,他死死盯着绍文博,眼中淌着血,最终力竭倒下。
对外,绍家只说夜里进了刺客,大老爷不幸遇害。
而他的爹娘,自始至终没掉一滴眼泪,只让管家找了块薄木板,将他的尸身草草裹了,埋在城外乱葬岗,连块碑都没有。
仿佛他这一生,不过是为弟弟铺路的一块垫脚石,用完了,便弃之如敝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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