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审判长的质疑和周明的反扑,张伟脸上的表情依旧淡定如初。
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确实,正如周明所吼叫的那样,并没有一份红头文件或者会议纪要,明确记录着院长下令“我们要诈骗患者”。
目前的指控,更多是基于既定事实的合理推测。
推测,在法律上确实不能作为直接定案的依据。
至于那一千四百万的罚款数额?
张伟心里轻笑一声。
他在起诉状上填这个数的时候,压根就没指望法院能全额支持。
这就跟菜市场买菜一样,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法律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赔偿金额和罚款金额,最终都要由法官根据自由裁量权来核算。
你填两千万,法官可能砍到两百万。
但如果你只填两百万,法官绝不可能给你判两千万!
多填可以少罚,但少填,绝对不能多罚!
所以,罚多少钱,张伟根本不在乎。
一百万也好,一千万也罢,对于财大气粗的江城一院来说,不过是洒洒水。
他在乎的,是“罚”这个动作本身!
只要罚单开了,性质就变了。
行政罚款意味着“违法”,意味着“官方认证的欺诈”。只要这个口子一开,后续的行政追责、纪委介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所以起诉状上的两千万纯粹就是瞎填的,还是让法官自己去算吧,他才懒得算!
张伟不慌不忙地说道:“审判长,被告律师说得对,我方确实没有拿到院长签字画押的‘诈骗计划书’。”
周明心中刚松一口气,却见张伟眼神陡然一厉。
“但是!”
“拿不到证据,不是因为证据不存在,而是因为有人在毁尸灭迹!”
张伟微微侧头,给旁边的姜瑜蓉递了个眼色。
姜瑜蓉立刻起身,将一份盖着鲜红公章的文件递交给法警。
“审判长,这是我方代理律师助理,第一次持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前往江城一院调取监控录像时,遭遇院方暴力阻挠,无奈报警后的《出警记录》及《情况说明》!”
“该报告为原件复印,法庭随时可向辖区派出所核实!”
周明眼皮猛地一跳,一股强烈的不安涌上心头。
张伟指着那份文件,声音冰冷刺骨:
“具体情况如下:我的助理姜瑜蓉女士,手持贵院签发的调查令,要求调取林老汉住院期间,护士站及病房走廊的监控录像。”
“我们想看看,那七天里,到底有没有护士去巡房?到底有没有医生去抢救?”
“结果呢?”
张伟冷笑连连,伸出手指开始计数:
“上午九点,到达保卫科。保卫科长说:‘主管领导在开会,没有领导签字不能调。’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
“下午两点,领导终于开完会了。结果告诉我们:‘负责保管监控室钥匙的人请假回老家奔丧了,钥匙带走了,打不开门。’”
“下午四点,我们提出找开锁公司。院方又说:‘涉及病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外人不得入内。’”
“好不容易折腾到下午五点,门终于开了。”
张伟猛地一拍桌子,声音炸响:
“最精彩的来了!”
“监控室的主任告诉我们:‘真不巧,你们要的那七天的监控硬盘,就在昨天晚上,因为电压不稳,烧了!’”
全场一片哗然。
这借口,简直把“做贼心虚”四个字写在了脑门上!
张伟根本不给周明插嘴的机会,身体前倾,咄咄逼人:
“硬盘烧了?好,我们认了,电子产品嘛,总有个万一。”
“可奇迹发生了!”
“就在我的助理据理力争,试图查看设备维修记录的时候,原本‘坏掉’的监控,突然就好了!”
“它不仅好了,还清晰无比地拍下了我方助理‘擅闯重地’、‘扰乱办公秩序’的画面!”
“就在方才的举证阶段,周律师还利用这个指控我方取证不合法,要求非法证据排除!”
旁听席上律师们纷纷感慨:回旋镖回来了!
张伟怒极反笑,指着被告席,声音如雷霆滚滚:
“周律师!你告诉我!”
“为什么我们要查的那七天,监控恰好坏了?”
“为什么我们前脚刚走,监控后脚就修好了?”
“为什么坏掉的永远是‘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而好的永远是‘指控别人’的片段?!”
“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这叫什么?这就叫薛定谔的监控!我不查它是好的,我一查它就坏!”
张伟转身看向审判席,目光坚定:
“审判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或者以恶意手段阻碍对方当事人获取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对方当事人关于该证据的内容的主张成立!”
“院方如此百般阻挠,甚至不惜动用行政力量驱赶律师,他们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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