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直了脊背,没有回头。骄傲和一种莫名的、害怕被看穿脆弱的心虚,驱使着我,踏出了那一步。
然后,是近乎逃离般的远走异国。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刻意切断了与过去一切可能产生关联的线索。我以为距离和时间是最好的橡皮擦,可以抹平所有痕迹。
在国外的三年,我逼迫自己学习独立。学习在超市辨认水果的成熟度,虽然常常买到酸涩不堪的果子;学习记得给自己订花,虽然花瓶里的鲜花往往因为忙碌的学业或工作而寂寞枯萎;学习独自承受异国他乡冬季的湿冷,裹紧单薄的大衣,在陌生的街头顶着风雪前行。
我也尝试过更换香烟的牌子,味道更柔和的女士烟,或者更烈性的雪茄。但最终,还是换回了这熟悉的中南海。仿佛只有这种强烈的、带着自毁倾向的熟悉感,才能让我在无数个被孤独吞噬的深夜里,找到一丝与过往连接的、虚幻的锚点,提醒自己从何处而来。
断断续续地,通过国内朋友语焉不详、带着试探的转述,听到关于他的消息。说他接手家族企业后雷厉风行,事业版图不断扩大,成了商界炙手可的新贵“王总”。说他……身边有了新的女伴。
“听人说,王霄凯养了位女孩,去哪都带着她。”朋友在越洋电话里这样说,语气里混杂着同情、好奇,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幸灾乐祸。
听到这句话时,我正在公寓的开放式厨房里煮泡面,手一抖,滚烫的开水溅到手背,瞬间红了一片。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蛰了一下,密集的刺痛感迅速蔓延开来。是嫉妒?是酸涩?还是一种“果然如此”的、带着自我嘲讽的释然?他那样的人,身边怎么可能缺少女伴。只是,“去哪都带着”,这种形影不离的、近乎宣告主权般的陪伴,是我和他在一起那几年,都未曾完全拥有的“待遇”。他总有忙不完的应酬和课业,我们的约会常常需要见缝插针。原来,不是他做不到,只是那个让他愿意放下一切、时刻带在身边的人,不是我?
我用力甩头,像是要甩掉这些无用的念头,将注意力重新拉回论文和生存的琐碎中。
直到今天,被半推半就地拥入这间名为“铂金宫”的包房。
包房里光线暧昧迷离,巨大的水晶吊灯折射着破碎的光斑,昂贵的音响里流淌着聒噪的旋律。空气里弥漫着酒精、果盘甜腻香气和各种名牌香水混合的复杂味道。一群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在屏幕前声嘶力竭,或围坐在桌旁进行着筹码不菲的游戏,喧闹声几乎要掀翻屋顶。
而我,几乎在踏进门的瞬间,目光就越过所有攒动的人头,精准地锁定了他。
他坐在最里面那张最大的环形沙发上,身体微微陷入柔软的皮质靠背,姿态看似放松,却自成一方领域,散发着不容置喙的强大气场。指间夹着一支未点燃的烟,另一只手随意搭在扶手上,腕间那块限量版的铂金腕表在昏暗光线下闪着冷冽的光。身边,紧挨着他坐着一个女孩。
女孩非常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长发如海藻般微卷,妆容精致得无可挑剔,穿着一条剪裁合体的香奈儿粗花呢连衣裙。她正微微侧身,仰头跟王霄凯说着什么,嘴角勾勒出恰到好处的、甜美又带着一丝娇憨的弧度,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倾慕与依赖。而王霄凯,全程神情淡漠,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偶尔极轻微地点一下头,目光并未在她脸上过多停留。他没有像当年搂着我那样,与女孩有过于亲密的肢体接触,但两人之间那种无形的、紧密联结的氛围,以及女孩那种理所当然的靠近姿态,都明明白白地昭示着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我的心,在那一刻,像是被浸入冰海,又猛地被抛向灼热的岩浆,冰火交织,痛得几乎让我失态。这就是那个……被他“去哪都带着”的女孩?
旧日朋友们热情地围上来,寒暄,调侃,将我按在离他们不远处的沙发坐下。有人开始起哄,嚷嚷着让“王总”必须来一首,给远道归来的我接风洗尘。此提议一出,立刻得到了众人的积极响应。
王霄凯没有推辞,甚至没有多余的眼神交流,他径直起身,迈着长腿走到点歌台前。他操作得很熟练,似乎对这套系统很是熟悉。然后,他拿起了那只黑色的麦克风。
当前奏那几个熟悉的吉他音符流淌出来时,我的呼吸骤然停滞,整个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是那首,《暖一杯茶》。
包房里的喧闹瞬间低了下去,显然,在座的不少人都还对这首歌之于我和他的特殊意义心知肚明。各种意味不明的、探究的、带着些许尴尬和看好戏意味的目光,在我和他之间隐秘地来回穿梭。
他站在立麦前,微微低着头,额前垂落的碎发在他挺直的鼻梁上投下小片阴影。激光灯球的光斑流转过他棱角分明的侧脸,明明灭灭。
“我为你暖了一杯茶,用掉了半生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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