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姨妈听闻此事后,便打发小厮离开,紧接着就亲自前往贾府,向王夫人详细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恳请贾政帮忙。
贾政表示,他愿意出面托人向知县说情,但坚决不肯提及用钱财来疏通关系。薛姨妈担心这样做可能没有用,于是便请求凤姐和贾琏出面,最终花了几千两银子,才成功买通了知县。与此同时,薛蝌那边的事情也就顺利了。
随后,知县挂出告示,升堂审案,传齐了所有相关的邻居、保人、目击者以及死者的亲属等,又从监狱里将薛蟠提了出来。刑房的书吏们逐一核对并点名。
知县先让地保再次确认最初的供词,接着又传唤了死者的母亲张王氏以及死者的叔叔张二进行问话。
张王氏一边哭泣一边禀告道:“小人的丈夫叫张大,住在南乡,十八年前就死了。大儿子和二儿子也都先后死了,只留下这个如今也惨遭不幸的儿子,名叫张三,今年二十三岁,还没娶媳妇呢。因为家里穷,养活不起他,就让他在李家店里当伙计。那一天中午,李家店里派人到我家来叫我,说‘你儿子被人打死了’。我的青天大老爷啊,我当时就吓死了。等我跑到那里,只见我儿子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还在喘气,问他话也说不出来,没过多久就断了气。我当时就想抓住这个小杂种跟他拼命。”
这时,众衙役齐声吆喝,制止了张王氏。张王氏连忙磕头说:“求青天大老爷为小民伸冤啊,小人就只这一个儿子了。”
知县于是吩咐道:“带下去。”
接着,他又让人把来自李家店的人叫上来,问道:“那张三是你店里的佣工吗?”
李二回答说:“他不是佣工,是在店里负责端茶递酒的。”
知县又问:“那天在命案现场,你说张三是薛蟠用碗砸死的,你亲眼看到这一幕了吗?”
李二回答说:“我当时在柜台那边,听到客房里有人要酒。没过多久,就听到里面喊‘不好了,出事了,有人被打伤了’。我赶紧跑进去,只见张三躺在地上,已经说不出话来。我立刻喊来地保,并派人去通知他母亲。至于他们到底是怎么打的,我确实没看见,大人要是想弄清楚,可以问问当时在场喝酒的人就知道了。”
知县听后,严厉地斥责道:“在第一次审问时,你的口供可是说亲眼见到的,怎么现在又说没看见?”
李二连忙解释说:“大人,前日我吓得昏了头,所以胡说了几句。”
这时,衙役又大声吆喝了一声,以示威严。
知县随即传唤吴良,问道:“你当时是否和薛蟠他们一同饮酒?”接着又追问,“薛蟠究竟是如何动手伤人的?你必须如实陈述。”
吴良战战兢兢地回答:“大人,那日我本在家中,薛大爷突然差人唤我去饮酒。席间,薛大爷嫌酒质不佳,要求更换,但张三不从。薛大爷一怒之下,将酒泼向张三,不知怎的,酒碗就撞到了张三的头上。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绝无虚言。”
知县闻言,怒斥道:“一派胡言!前日在验尸现场,薛蟠自己都承认是用碗砸死的张三,你既说亲眼所见,为何今天说的话跟上一次不一样?来人,掌嘴!”
衙役们应声而动,正欲执行,吴良连忙跪地求饶:“大人明鉴,薛大爷确实没有与张三打架,只是酒碗不慎脱手,才碰到了张三的头上。恳请大人再审问薛蟠,以明真相,这便是最大的恩典了。”
知县让人把薛蟠提上来,问道:“你和张三到底有什么仇怨?他究竟是怎么死的?你要如实招供。”
薛蟠说:“求太老爷开恩啊,我真的没打他。就因为他不肯换酒,我一气之下就拿酒泼他,没想到一时失手,酒碗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脑袋上。我马上就用手去捂他的伤口止血,哪知道根本止不住,血流得太多,没过一会儿他就死了。前日在验尸现场,我怕太老爷要打我,所以才说是用碗砸他的。只求太老爷开恩啊!”
知县听后,大声喝道:“你这个糊涂虫!本县问你用什么砸的他,你就供认说是因为恼他不换酒才砸的,今天又供认说是失手碰的。”知县故意装出要打要夹的样子吓唬他,可薛蟠还是一口咬定之前的说法。
知县吩咐负责验尸的仵作,让他按照前日在尸体停放现场实际检验所见的伤痕情况,如实填写报告并呈报上来。
仵作赶忙上前禀报说:“大人,前日我仔细检验了张三的尸体,发现他身上并没有其他明显的伤痕,只是在头顶卤门处有一处由瓷器造成的伤。这处伤口长一寸七分,深五分,伤口处的皮肤已经裂开,而且卤门处的骨头比较脆弱,也裂开了三分。经过仔细勘验,这确实是磕碰造成的伤。”
知县接过报告,与之前记录的尸格进行仔细核对,发现内容相符。其实他心里早清楚书吏把伤情写轻了,不过他也没打算深究驳斥,只是随便地让相关人员画押确认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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