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郡,不韦城。
这座南中最南端的郡城,此刻正笼罩着一片紧张压抑的气氛之。
城内,随处可见调动的兵马,南中各族的蛮兵与被强征来的汉人壮丁混杂在一起,语言各异,号令不一,显得混乱不堪。
城主府内,一场充满了宴席正在进行。
主位上,孟获赤裸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的健硕肌肉和狰狞的纹身。他端着一个巨大的牛角杯,正试图向身旁的一位女子劝酒。
那女子身着兽皮劲装,勾勒出火爆惊人的身材曲线。一头乌黑的长发编成数十条小辫,辫梢系着五彩的羽毛。
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深邃而艳丽,只是脸上用颜料画着几道诡异的图腾,平添了几分野性与神秘。她便是南中各部落中,唯一能与孟获分庭抗礼的女中豪杰——祝融夫人。
“祝融,来,喝了这杯!等我们打跑了汉人,我便用那沈潇小儿的头颅做酒器,为你我举办最盛大的婚礼!”孟获粗声粗气地说道,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占有欲。
祝融夫人柳眉一蹙,看到孟获的粗鄙无礼的样子,满眼都是嫌弃的神色,只是冷冷地说道:“蛮王还是先想想怎么对付城外的汉军吧。我的酒,不劳你费心。”
“哈哈哈哈!”孟获不以为意地大笑起来,一口将牛角杯中的酒饮尽,“区区汉军,有何惧哉!他们中原人,到了我们南中的地界,就是没牙的老虎!等他们粮草耗尽,不用我们打,自己就溃了!”
宴席的下首,雍闿和高定听着这话,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粮草耗尽?自己溃败?
高定忍不住小声对雍闿嘀咕:“他怕是不知道,那沈潇一路修路,一路种田过来,粮草辎重比在自己家里还方便,还多!他就是个怪物!”
雍闿眼中闪过一丝怨毒,低声道:“由他去吧。让他去碰个头破血流,才知道汉军的厉害。我们现在,只需保住性命即可。”
另一边,从益州逃来的吴懿和张肃,则是一脸忧色。他们比孟获更了解汉军的恐怖,尤其是那位军师沈潇的手段。
“蛮王,不可轻敌啊!”吴懿站起身,拱手道,“那沈潇用兵诡诈,我军当深沟高垒,坚守不出,切不可轻易与之野战!”
“哼!你们汉人就是胆小!”孟获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守?我孟获的字典里,就没有这个字!等过几日,我就带你们看看,我南中勇士是如何撕碎那些汉军的!”
祝融夫人听着这些狂妄自大的话,心中愈发厌烦。她放下酒杯,起身道:“我身体不适,先回营了。”
说罢,也不等孟获回应,便径直转身离去,留下孟获一张涨成猪肝色的脸。
回到自己的营地,祝融夫人的亲卫立刻迎了上来。
“夫人,那孟获又为难您了?”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兵关切地问道。
“一个只知道用蛮力的蠢货罢了。”祝融夫人不屑地摆了摆手,走进自己的大帐。
她坐在虎皮大椅上,拿起自己的兵器——一把丈八长的火尖枪,轻轻擦拭着。冰冷的枪刃,映出她那双带着一丝迷茫和烦躁的眸子。
嫁给孟获?
她祝融,自小在山林间与猛兽搏斗,练就一身武艺,自认不输任何男子。她所敬佩的,是真正的英雄。是那种谈笑间能令千军辟易,一言可定天下大势的盖世豪杰。
孟获?他除了力气大点,会咋咋呼呼地喊打喊杀,还有什么?粗鄙、狂妄、自大,没有半点谋略。
可如今,汉军大军压境,南中危在旦夕。她一个女子,带着部落数万人的生死,又能何去何从?难道真的要跟着孟获,在这条死路上走到黑吗?
就在她心烦意乱之际,亲卫在帐外禀报:“夫人,帐外有一汉人求见,自称是奉了汉军军师之命而来的使者。”
“汉军的使者?”祝融夫人眉头一挑,眼中闪过一丝警惕,“他来做什么?带了多少人?”
“就他一个,自称董和。”
“让他进来。”祝融夫人将火尖枪立在身侧,端坐不动,想看看这汉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很快,一脸严肃的董和,便被带进了大帐。
他一进来,便对着祝融夫人深深一揖,不卑不亢地说道:“汉使董和,拜见祝融夫人。”
祝融夫人打量着他。眼前这个汉人,年约四旬,面容清瘦,神情严肃,眼神清澈,不像是个奸猾之辈。
“你家军师派你来,是想劝我投降吗?”祝融夫人开门见山,声音冰冷。
“非也。”董和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发自内心的敬佩之色,“我家军师常言,祝融夫人乃南中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以一人之力,统帅数万大军,威震南疆。如此英雄人物,‘投降’二字,是对您的侮辱。”
这番话,让祝融夫人的脸色稍缓。哪个英雄不爱听好话?尤其是从对手的口中说出来。
“我家军师对夫人神交已久,常感叹若能与夫人这般的人物生于同世,当浮一大白。此次派在下前来,并无他意,只是想代军师向夫人表达敬意,顺便……交个朋友。”董和的语气无比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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