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粒汁水丰盈,口感在细腻脆嫩中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嚼劲,甜而不腻,从舌尖一直暖到心底。那自然的、纯粹的甜味,仿佛将整个春天的精华都浓缩在了这小小的棒子里,让人忍不住一口接一口,细细品味这份简单而极致的满足。
“好吃,这米甜甜的,我还想吃。”李有福边啃边说,嘴角还沾着玉米粒。
“嗯,这玉米比白米大,还香。”刘长乐吃得快,吃完了还在咂摸味道。
“管饱,一顿吃一根就饱了!”黄义肯定地说,“不愧是果果为怀安哥和毅哥准备的饱腹美食,又实在又好吃。”
果果听了,高兴地点点头,“嗯嗯,哥哥吃了就不饿了。玉米还可以炒菜和煮汤哦!”
郑秀娘和孙嘉陵一听,相视一笑,立刻行动起来。她们拿起两根玉米棒子,按照果果提示的方法,一根仔细剥下饱满的玉米粒,与院中现成的青红辣果子丁、肉末一同下锅快炒;另一根则利落地切成小段,准备和胡萝卜一起煮一锅排骨汤。
不过片刻,辣果子肉沫炒玉米粒便香气四溢地出锅了。炒熟的玉米粒展现出另一种风情,口感变得更加柔韧弹牙,甜中带咸,鲜辣开胃,与配菜的滋味完美融合,成了一道瞬间被抢光的下饭神器。
而那锅玉米胡萝卜排骨汤一端上来,更是引人注目。清甜的玉米香、醇厚的肉香与胡萝卜淡淡的甘甜气息交织在一起,钻入每个人的鼻腔。
小心翼翼地舀起一勺汤,吹散热气,暖意融融地滑入喉咙。那滋味先是温润的鲜,带着排骨熬煮出的浓郁骨髓香,随后,玉米那股标志性的清甜与胡萝卜的微甜便如清泉般在舌尖次第绽开,层层递进,却又和谐地融为一体,回味悠长。
再看汤碗里,金黄的玉米段吸饱了汤汁,入口软糯,甜香十足;橙红的胡萝卜炖得恰到好处,软烂中保留着些许纤维感;而那排骨,更是酥烂脱骨,肉质软嫩,连骨头缝里都透着汤汁的鲜美。
一碗热汤下肚,从胃里一直暖到四肢百骸,仿佛驱散了所有疲惫,只剩下满满的惬意与舒坦。
一顿玉米尝鲜饭,吃得全家人心满意足,笑容满面,空气中都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果果,这米金黄,干嘛不叫黄米或者金米,要叫玉米呢?”李有宝摸摸自己鼓起的小肚子,问出了心中的困惑。
“有宝,你忘了爷爷说过,黄金有价,美玉无价吗?这么珍贵的米,肯定要叫玉米啊!”果果还没回答,李有银就抢着回答了自家弟弟,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哎哟喂,还记得爷爷说的话呢,看来爷爷平时对你们教导很到位嘛!”李文远打趣着自家儿子。
“可不,我的宝贝孙子们都聪明着呢!”李货郎捋着胡子,得意极了。
欢愉之后,一种更郑重的情绪开始在林守业、林文柏等核心成员心中弥漫、沉淀。
如此高产、既可作主食又能当菜蔬的“米”,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新菜品”的范畴。
“爹,文柏哥,”林文松率先开口,语气凝重,“此物……恐非我平华村一家能独享了。”
李文石点头附和:“产量惊人,用途广泛。若真能推广开来,其利在千秋万民。”
“只是,”李货郎面露忧色,“此物太过惊人,一旦现世,恐引来不必要的纷争与觊觎。是否……应先禀报文县尊,再作计较?”
“禀报是自然,”林守业沉吟片刻,睿智的目光扫过众人,“但如何禀报,献出多少,后续如何栽种、分配,都需仔细思量,步步为营。此物,或许比我们先前献出的那些菜种,意义更为重大,牵连更广。”
夜色渐深,林家主屋的灯火却久久未熄。一场关于这“金玉满堂”之物的未来,正在这片温馨的屋檐下,被慎重地商议着。而那玉米的甜美滋味,仿佛还萦绕在每个人的唇齿之间,预示着一段的全新篇章,正伴随着这金色的希望,悄然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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