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朱愚对着金丽的档案愣愣出神,王琨忍不住问道,“小朱,是看出什么问题了吗?”
专案组的两个副组长,许明负责外勤行动,王琨负责资料及技术支持。
确定金丽是王斌团伙的重要外围成员后,王琨便开始着手调查她的身份信息,通过工商注册信息,他们最终确定,这个金丽的老家是汉东省云港市。
作为汉东省厅的侦查员,协调省内的一份身份信息自然不是什么难事,王琨很快便收到了云港市局的传真。
户籍资料显示,金丽出生于1969年,未婚,鉴于这年头的农村地区时常有只办酒不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云港市局的同志特意去到了她老家的村里走访调查,证实她从没有办过酒席嫁人。
根据金丽家属及村民们的说法,金丽十几岁就去苏市打工了,后来慢慢成了大老板,自然也就看不上村里那些种田的了。
王斌的资料收集工作还是做得很扎实的,确定金丽一直在苏市打工和做生意之后,他又让苏市市局的同志调查了金丽在苏市的相关情况,发现她的档案干干净净,并不存在任何犯罪记录。
这也是朱愚目前为止最奇怪的点,金丽的表现和她的档案明显不匹配。
造成这样的情况,只可能有两种解释。
一是,金丽在开设美容院之前根本不在苏市,由于这年头公安机关的系统根本没有形成全国联网,在不知道金丽的生活轨迹的前提下,除了发函全国各地,根本没有别的办法来查证他到底有没有过犯罪记录。
第二种可能则是,金丽确实一直都在苏市生活,甚至犯案,但她那时候使用的是假身份,除非知道她之前用的假名字,不然他们也根本无从查证她的相关犯罪记录。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那金丽犯的事肯定都不严重,否则根本不可能让她用假身份搪塞过去,基于此,朱愚能想到的大体也就是偷窃、卖淫或者伤人之类的。
到底是哪一种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朱愚立马翻看了她被捕时所随身携带的物品,希望能有所斩获。
而王琨也识相地闭上嘴没再提问,朱愚那反应明显就是专注到案情细节里了,不出声干扰才是此刻的他最应该做的事。
金丽的随身物品被分别装在3个物证袋内,第一个袋子里装的是她的背包和围巾,第二个袋子里装的是大哥大、寻呼机两样电子产品,第三个袋子里则装着钱包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小物品。
背包和围巾并没有什么异常,拿起大哥大的时候,朱愚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查询通话记录,翻看苏市移交的相关资料,他们并没有去话务公司调查过。
朱愚又拿起那台寻呼机进行查看,发现所有的记录全都被删得干干净净,这一点他们的记录上倒是有体现。
相较于平平无奇的前两个证物袋,第三个袋子给了朱愚惊喜,在这个袋子里,朱愚不仅发现了一只和俞晓敏一模一样的都彭打火机,还在她的钱包里找到了一张收据单。
开具这张单子的单位是苏市第一看守所,上面清楚记录着,金丽曾经在被捕前的一星期,去给一个叫王有田的人送过衣服和钱。
这个王有田,又是谁?
想到这,朱愚立刻把相关发现还有疑点向观察室内的众人和盘托出,几人一合计,决定先会一会这个金丽,但不跟她提起王有田这个名字,不管审讯结果如何,结束后直接赶往苏市第一看守所,提审王有田。
带着这样的策略,朱愚他们开始了和金丽的第一次较量。
和预想的一样,审讯并不顺利,金丽全程都是装傻充愣的,回答问题也是真假参半,比如姓名、籍贯、美容店的日常经营情况,她说的全都是实话。
可一旦涉及俞晓敏,或者强子这些问题,她就咬死说俞晓敏只是她店里的客人,由于一次店里的员工不小心弄伤了她的皮肤,所以她怀恨在心,故意栽赃陷害她。
关于强子,她就更理直气壮了,甚至直接反问朱愚他们,强子的真名是什么?不知道真名我怎么知道自己认不认识他?把王琨气得够呛,所幸朱愚早就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和心理建设,所以基本没怎么往心里去。
眼见再耗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朱愚直接结束了审讯,立刻和王琨一起带人赶去了苏市。
他和王琨直奔苏市第一看守所,直接提审王有田。
其他人则是去金丽购买大哥大的那家通讯公司,查询她全部的通话记录,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从江宁到苏市,全程大约220多公里,可由于沪宁高速要到96年9月15日才通车的缘故,走312国道的他们整整开了五个多小时。
到达苏市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晚上八点,可迫于巨大的办案压力,朱愚和王琨还是直接敲开了第一看守所的大门,连夜提审了王有田。
根据看守所反馈的信息,王有田是因为暴力伤人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案件目前刚到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他们终于见到了王有田的真容,身高不高,身材瘦削,却有着一双锐利的眼睛。
朱愚开门见山问他,认不认识金丽,他只是迷茫地摇头。
“可她前两周才给你送过生活用品,还给你充了200块钱,你确定自己不认识?”王琨反问道。
“可我的东西,是玲玲送来的啊。”王有田当即反驳道。
朱愚发现了不对劲,立刻拿出金丽的照片,“你说的玲玲,是她吗?”
王有田盯着照片愣神了几秒,而后用坚定的语气回答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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