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是:李建国系被人用绳索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面部的钝器伤,是死前被人击打所致,并非致命伤。
结合现场痕迹和法医鉴定,侦查员做出了一个关键的推断:作案者,至少有两个人。
为什么这么说?李建国当时正在开车,应该是坐在驾驶座上,颈部的两道锁痕,明显是后座的嫌疑人用绳索勒住他的脖子造成的;而面部的钝器击打伤,不可能是后座的人造成的,只能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人,迎面击打所致。
更关键的是,李建国的双手上,没有任何勒痕和挣扎的痕迹。按照常理来说,如果只有后座一个人勒他的脖子,他的双手肯定会下意识地去拉扯绳索,去反抗,手上必然会留下勒痕或者摩擦的痕迹。可李建国的双手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异常,这就说明,当时副驾驶上一定有一个人,死死按住了他的双手,让他无法反抗,只能任由凶手摆布。
那么,这两个行凶者,到底是谁?他们和李建国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
专案组成立后,首先想到的第一种可能性,就是抢劫杀人。
有两个理由支撑这个推断:第一,李建国出事的那天,是1月15号,距离春节只有7天时间。每年春节之前,都是抢劫案件的高发期,很多不法分子为了“挣点钱过年”,会铤而走险,对拉客的黑车司机下手,因为黑车司机经常携带现金,而且出行路线不固定,容易成为目标。
第二,李建国身上随身携带的腰包不见了。据谢荣说,李建国出门拉活时,都会带上一个黑色的腰包,里面装着当天拉活挣的现金、手机,还有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品。而在尸体身上,侦查员没有找到任何现金和手机,腰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种种迹象,都指向了抢劫杀人。
可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越来越觉得,抢劫杀人的可能性,其实很小。
首先,谢荣回忆说,李建国出门之前,已经把身上的整钱,50元、100元的纸币,都交给了她,说是让她提前准备春节的年货,身上只留下了几十块钱的零钱,用来找零。也就是说,李建国身上,其实并没有多少现金。
其次,最值钱的东西,其实是那辆灰白色的面包车。这辆车是半年前,谢荣和李建国省吃俭用,花了3万块钱买的,对于他们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这已经是家里最贵重的财产了。如果凶手真的是为了图财,不可能放过这辆车。
毕竟,几十块钱的零钱,远远比不上一辆价值3万块的车。可凶手并没有把车开走,而是把车遗弃在了县城的街道上,这显然不符合抢劫杀人的作案动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疑点:受害者的尸体和车辆被分离开了。通常情况下,抢劫杀人的凶手,作案目的就是为了钱财,得手之后,会尽快逃离现场,把人杀死后,随便找个偏僻的地方扔掉,不会特意把尸体和车辆分开,更不会花费时间去处理现场痕迹。
而这起案子中,凶手不仅把尸体抛到了郊外的护坡底下,还把车辆开到了县城的街道上遗弃,甚至带走了沾染血迹的脚垫,这种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图财,而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行凶行为,掩盖尸体的踪迹,避免被警方发现。
侦查员分析,这种刻意掩饰杀人行为的做法,是报复性杀人的重要特征之一。也就是说,凶手杀死李建国,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报复,是和李建国之间有不共戴天的仇恨,所以才会如此精心地布置现场,掩盖自己的罪行。
既然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专案组就调整了侦查方向,把重点放在了“熟人作案”上,凶手很可能是李建国的熟人,因为某种恩怨,对他实施了报复。
可这个熟人,到底是谁?李建国为人老实本分,平时待人谦和,很少与人发生矛盾,他会和谁结下如此深的仇恨?
为了解开这个谜题,侦查员再次回到了抛尸现场,重新进行细致的勘察,希望能找到更多被遗漏的线索。
抛尸现场位于三台县郊外的一条公路旁,公路旁边是一条小河,河边长满了杂草,平时经常有村民来这里钓鱼、洗衣服,并不算特别偏僻。侦查员再次仔细检查了尸体,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这个发现,让他们对凶手的身份,有了新的推测。
李建国颈部的两道锁痕,有明显的区别:第一道锁痕,只留在了脖子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没有任何痕迹;而第二道锁痕,则绕颈一周,深浅均匀,显然是凶手刻意用力勒出来的。
结合李建国当时正在开车的场景,侦查员推断,第一道锁痕形成的时候,李建国还坐在驾驶座上,他的脖子后面,有汽车头枕挡住,所以凶手从后座勒他脖子的时候,只能勒到脖子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被头枕挡住,无法留下痕迹。
而第二道绕颈一周的锁痕,应该是在李建国被勒晕之后,凶手担心他没有死透,特意把他的头从座椅上掰过来,再次用绳索勒住他的脖子,直到确认他死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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