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孩指着天喊:“百鸟衔花!真的是百鸟衔花!”
他娘赶紧捂住他的嘴:“别乱说,这是吉兆!”
可谁都明白,这不是巧合。
三天前陈砚舟吐血题壁,说“赵氏灭”,第二天就有百鸟飞向贡院。今天他又一次站在这里,婚书到手,百鸟再来。
一次是奇,两次是命。
有人开始往他脚下扔花,有举子把自己的诗卷揉成团扔过去,还有个老头跪下来磕了个头,起来时满脸是泪。
“我活了六十岁,没见过这样的事。”他说,“文气动天地,百鸟迎良缘。这是天定的。”
陈砚舟没动。
他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脚边的花。
一朵桃花正巧落在他鞋尖上,湿漉漉的,像是刚从雨里捞出来。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见慕容昭宁那天。
也是春天。
她骑着白马穿过战场,身上还带着血,手里拎着敌将的头。他站在尸堆旁念《从军行》,念到“黄沙百战穿金甲”时,她勒马停下,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比今天所有的花加起来都重。
他抬手摸了摸腰间的玉佩。
温的。
很稳。
远处,守城将军站在街角,远远朝他拱了拱手。
陈砚舟回了个礼。
他没说话,只是把婚书重新拿出来,展开最后一行小字。那里原本是空白的,现在却多了一行新写的字,墨迹未干:
“你若不来,我就杀进皇城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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