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第一百五十四场]
我叫陈默,至少文档里的那个“我”叫陈默。
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又跳了一格,凌晨三点十七分。窗帘没拉严,楼外霓虹灯的光像一条冰冷的蛇,爬过我电脑旁堆积如山的红牛罐,在键盘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光斑。键盘缝隙里嵌着薯片碎屑,和我指甲缝里的泥垢一个颜色——我好像有三天没好好洗过手了,或者更久。
文档还停留在第十章。光标在“陈默眼神一冷,周身气势暴涨”后面固执地闪烁,像某种无声的嘲笑。
“都市龙王”,编辑发来的消息还飘在聊天框顶端,红色的未读提示像个血窟窿。“陈哥,这月KPI就靠你了,读者就爱看龙王打脸,爽就完事了,别整那些虚的。”
虚的。
我盯着屏幕上那个叫“陈默”的主角。他穿着地摊货西装,在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堂里被保安拦住,下一秒就要掏出黑卡,让经理跪着道歉。多经典的桥段,我写了不下一百遍。他的头发很长,遮住半边眼睛,按照设定,那是“藏着深渊般的冷漠”,但我看着,只觉得像一丛乱草,遮住了本该有光的地方。
读者说他“霸气”,说他“杀伐果断”。可只有我知道,他的“霸气”是我敲下的代码,他的“果断”是大纲里预设的路径。他像个提线木偶,在我划定的舞台上,重复着踢翻棋盘、踩碎对手尊严的戏码。每一次“打脸”都能换来订阅数的飙升,像往我干瘪的钱包里塞皱巴巴的钞票,但那些钞票上印着的,全是他麻木的脸。
我曾经不是这样的。
抽屉最深处有个旧硬盘,里面存着我大学时写的东西。那时候我还叫陈明,不叫陈默。我写少年在废弃工厂里捡到半块电路板,上面刻着不属于地球的公式;我写深夜图书馆的管理员能从旧书页里抽出星光,织成通往平行宇宙的网;我写一个医生发现人类的DNA链其实是某种古老文明的求救信号……那些文字里有铁锈味的冒险,有星空般浩瀚的好奇,还有我对着显微镜和哲学书熬红的眼睛。
可现实是,毕业后租房要交押金,父亲的药不能断,编辑说“科幻没人看,玄学太晦涩,写点接地气的,比如都市龙王”。
“接地气”,多好听的词。说白了,就是把脑子摘下来,踩在脚底下,换成能让读者爽到尖叫的神经突触。
我第一次让“陈默”掏出黑卡时,手指在键盘上犹豫了很久。那时他还叫“林默”,本该是个研究量子物理的天才,因为一场实验事故获得异能,正在探索能量守恒定律和灵魂本质的边界。但编辑说:“搞那些干嘛?让他去酒吧,被富二代看不起,然后一拳把对方打进墙里,这才叫爽!”
于是林默死了,陈默诞生了。他的头发越来越长,盖住了曾经闪烁着求知欲的眼睛;他的世界越来越小,只剩下金碧辉煌的会所、哭爹喊娘的反派和永远等着被拯救的花瓶女主。他不再思考星星为什么会亮,只关心怎么让银行卡余额后面多几个零;他不再研究细胞分裂的奥秘,只琢磨着怎么让对手的脸裂成几瓣。
有时候我会做噩梦。梦里我变成了陈默,站在一片灰蒙蒙的空间里,四周全是镜子。每面镜子里都映着我的脸,却又不全是我。有的镜子里,我穿着白大褂,手里拿着试管,试管里的液体发着神秘的蓝光;有的镜子里,我坐在古籍堆里,指尖划过泛黄的纸页,文字化作蝴蝶飞走;还有的镜子里,我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睡觉,嘴角流着哈喇子,梦里全是没解开的数学题。
但所有镜子里的“我”,最终都会被一个穿西装的“陈默”打碎。他眼神一冷,周身气势暴涨,那些镜子就哗啦啦碎成一地玻璃碴。而我蹲在碎片中间,看着无数个破碎的自己,每一块碎片里都映着他那张麻木的脸。
前几天,我在楼下便利店买烟,看到一个拾荒的老头。他推着满是纸箱的手推车,仰头看着夜空。那天月亮很圆,清辉洒在他花白的头发上,像落了一层霜。他看了很久,久到我差点以为他是尊雕像。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笔记本,用 stubby 的铅笔在上面写着什么,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很轻,却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
我突然很想知道他在写什么。是记录今天捡到了多少个矿泉水瓶,还是在画月亮运行的轨迹?是在计算废品站的收购价,还是在推演某个被遗忘的宇宙模型?
那一刻,我觉得他比我自由。至少他还能抬头看月亮,还能用铅笔在纸上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而我,被关在十六楼的出租屋里,对着屏幕,写着一个叫“陈默”的傀儡,在虚拟的都市里称王称霸,却永远走不出我为他设定的、巴掌大的牢笼。
屏幕上的光标还在闪。我敲下一行字:“陈默掏出黑卡,经理立刻点头哈腰,周围的人纷纷露出震惊的表情。”
真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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