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这么多人出来指责博思变态,吃瓜群众们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事准没错,博思就是个变态。
而博思呢?他有苦说不出,他很像直接就指责这些人说话,因为他是有同行者的,这些指控的女孩子们没有说出这个事实来,就足以证明她们在说谎。但是,博思却不能指出这一点。因为他一旦这么说了,他就得说明那个同行者是谁,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那同行者出来作证。
这种事怎么可能做的到呢?先不说那位先生是必须保密的人物,而且就算自己把他推出来了,那位先生也肯定否认与自己同行过,毕竟一位秘密从王都来的财政大臣的传令使,绝对不会让自己置身与这种众人瞩目的官司中。
博思千错万错,最大的错就是他觉得商会里保密性差,而选择了与那位先生在常去的酒吧单间里会谈。他没想到,这家自己常去而熟悉的酒吧居然会让自己栽了跟头。
于是在博思的沉默中,署长判定了博思对陪酒女孩子们行为不妥,女孩子们告发成立。
不过按照女孩子们的说法,博思只是行为有点另类,吓到了女孩子们,并没有真的做什么越界的事情。所以署长也只能触发博思先生向女孩子们道歉,并附上一些精神损失费。
这也是博思最后默许了罪名的关系,因为他很快就发现这些女孩子指责自己的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罪名,就算认了也无妨,大不了说自己酒后失态,做出了与自己意志相反的事情,没啥大不了的。
现在博思唯一在意的,就是之前被署长收起来的那个小本本里写了些什么东西。因为署长打算在这件事审理完了之后就把他送去公爵那里继续审理。
“到底是什么事呀?难道我和那位先生的对话被人偷听了?”博思感觉自己非常紧张,浑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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