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点“劈劈啪啪”地敲打着玻璃窗,朝外一面的窗玻璃上立刻聚集起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水珠。屋内的杨轩正在全神贯注的看着一份文件,窗外的狂风暴雨丝毫没有影响到他。
林婉瑜的尸检报告,是杨轩正在看的文件。除此之外在杨轩的左侧还有一份来自于市局刑侦总队的现场勘查报告。由于婉瑜被害案特殊,所以一般48小时内才能出具的两份报告在案发后6个小时内就出具了。
尸检报告
解剖号:No.
姓名:林宛瑜
性别:女
年龄:43
职业:茶庄老板
身份证号码:R
联系方式:
解剖者:张敏
记录员:孙皓
尸体发现时间:2013年9月11日凌晨5:50
尸体检验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8:25
基本情况:43岁女性尸体,外貌特征如三十岁左右;尸斑存在,指压褪色。尸僵遍布全身,根据尸僵情况判定尸体未曾移动。
尸体表面存在大量淤痕,系生前受到殴打所致,但淤痕大都集中在手臂、大腿、臀部等肌肉多的区域,腹部等要害部位未曾受击。
双眼突出,口、鼻腔可见明显血性泡沫状分泌物,口唇紫绀,窒息征象明显。颈部有双手留下的扼痕,是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
指缝间有血肉碎屑,经验证,非出自死者自身。死者死前有明显的挣扎痕迹。
死者下体红肿,体内提取出侵犯者精液。
解剖情况:略
结论:死者死亡时间大约在9月11日零点前后,死前曾经受暴力及性侵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扼死,根据掌印大小,推测为成年男性;死者身上留有重要证据,包括指尖的血肉碎屑以及体内的精液残留。
现场勘察笔录
枫林市警察局(刑)号
2013年9月11日06时00分,枫林市警察局接到报案:枫林市城北区黄琳路35号冰雨茶庄内发生一起杀人案,请求派员现场勘察。
接到报警后,枫林市警察局副局长刘飞迅速组织刑事侦查总队的侦查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并于6时25分到达现场。现场已由先期到达的巡警王文华、李文等人划定保护的范围、设定警戒带进行警戒加以保护,现场无人员进入。
现场勘查人员临场后,首先了解初步情况。根据报案人张雯(女,26岁,冰雨茶庄琴师)介绍:2013年9月11日凌晨,张雯去冰雨茶庄拿琴。2013年9月11日05时55分发现老板林宛瑜(女,43岁,冰雨茶庄老板)被杀于茶庄内,于是拨打电话报警。
听取完现场情况介绍后,根据了解的案件情况,立即由侦查人员苏静堂、林诗音组成现场访问组,由痕检组人员赵琳和顾宇哲、照相人员李贤、法医张敏等组成现场勘查组,由刑事警察莫倾宇和李涵等接替巡警王文华等人组成现场保护组,巡视现场、确定勘验计划,开展现场勘验检查工作。
现场勘验检查于2013年9月11日06时35分开始,至2013年9月11日8时00分结束。
现场地点:枫林市城北区黄琳路35号冰雨茶庄。天气情况:温度30度;相对湿度25%;风向东南,3级;阴。勘验检查前现场条件:原始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光线:自然光、碘钨灯光。现场勘查检验指挥由枫林市警察局刑事侦查总队队长韩哲担任。
现场勘验检查情况:现场位于枫林市城北区黄琳路商业街。中心现场位于35号冰雨茶庄,户门面西,该茶庄内左边由西向东依次为前厅、后厅,前厅包含卡座区、琴音区,后厅包含老板办公室、包厢两个、储藏室、卫生间;该住茶庄天棚高为250厘米。
前厅东西长860厘米、南北宽600厘米,东墙上距北墙70厘米处有一个与后厅相通的双扇木门,向西敞开着,宽154厘米、高200厘米。双扇木门5厘米处有高清监控摄像头一个(监控内容已提取)。客厅地面铺有棕色胡桃木地板。
前厅地面上距东墙300厘米、距北墙200厘米处为林宛瑜尸体头部,该尸体呈头东脚西俯卧位,尸体长165厘米,该尸体上身着镶着白花边的翻颈白衬衫,衬衫的下襟翻卷至乳房上方,下身穿着的白色裤头前部染有擦蹭血迹。该尸体头部北侧地面上有30厘米×60厘米范围的滴落血迹(已经四甲基联苯胺检验呈阳性,拍照后用棉签沾取,序号为1)。该尸体躯干南侧地面上有一枚血鞋印(已经四甲基联苯胺检验呈阳性;拍照提取鞋印,序号为2;血迹用棉纱布沾取,序号为3),全长23厘米,前掌宽7.5厘米,跟部宽6厘米。该尸体左脚西侧57厘米处的地面上有一双乳白色高跟鞋,鞋尖向西,鞋底有血迹。该尸体右脚西侧58厘米处的地面上有黑色直筒裤一条。该尸体西侧的地面上有大面积的擦拭血迹(已经四甲基联苯胺检验呈阳性,拍照后用棉签沾取,序号为4)。该尸体头部南侧的南墙上有60厘米×60厘米范围的喷溅血迹(已经四甲基联苯胺检验呈阳性,拍照后用棉纱布沾取,序号为4),最高点距地面220厘米,最低点距地面30厘米。将该尸体向上抬起可见地面上有150厘米×50厘米范围的血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喜欢存活意义请大家收藏:(m.x33yq.org)存活意义33言情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