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巴尔巴利海岸。
海湾的潮气混杂着煤烟、咸鱼和廉价威士忌的气味,将这片罪恶的娱乐区包裹得严严实实。
巴尔巴利海岸,分成阶级鲜明的两部分,一大半是水手、赌徒、淘金失败者和强盗的乐园,另一半则是寻找刺激的上流人士心照不宣的娱乐场。
今晚的于新,正身处他最昂贵的产业——一个高档妓院的顶层。
这房间与那些肮脏、逼仄的“鸽子笼”有天壤之别。
墙上贴着法国丝绸壁纸,地上是厚重的波斯地毯,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玫瑰与薰衣草香水味。
于新半靠在天鹅绒的沙发上。
他如今四十出头,正是一个男人最鼎盛的年纪。
他穿着一件剪裁精良的西式马甲,袖口是两枚成色极佳的翡翠袖扣。
与大多数偷渡而来还拖着辫子的同胞不同,他的头发剪得很短,用发油梳得一丝不苟。
一头蛰伏在西海岸的猛虎。
合胜堂在旧金山势力熏天,却被牢牢限制在陈九给他划好的地盘内,不敢僭越。
他仍旧必须对两方低头。
一个是“华人总会”,那是官方的、华社台面上的“皇帝”,由城中原六大善堂的侨领们把持,又兼有华商代表,宗亲会代表,和城里的警察保持默契。
另一个,洪门总堂,致公堂。
总会也好,致公堂也罢,在他地盘的边缘都有产业,常年驻扎着整队的打仔,不是为了防他还是为了防谁?
陈九之前在海岸区的事务所办公的时候,没见有一个人防着他。
他自己坐在那,就让整个海岸区噤若寒蝉。
于新对陈九,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深入骨髓的惧怕。
他实在太过了解,以至于敬畏,甚至胆寒。
陈九的目光,似乎总能看穿他于新心里最深的野望。
“接着跳。”于新吐出一个烟圈,声音低沉。
他面前的地毯上,两个赤裸的白人姑娘正随着楼下乐队传来的、有些失真的华尔兹舞曲笨拙地扭动着。一个是金发,一个是红发。在这片土地上,一个华人能让两个“洋人姑娘”如此取悦自己,这本身就是权力的极致体现。
于新喜欢这种感觉。他喜欢这种将“白鬼”踩在脚下的掌控感,这能暂时麻痹他心中对陈九的恐惧。
他端起一杯威士忌,目光却越过舞动的肉体,投向窗外浓重的夜雾。
两年了。
陈九坐镇香港,处理亚洲事务,已经整整两年了。
这两年,是于新最快活、也最忙碌的两年。他像一只贪婪的硕鼠,背着总会和致公堂,利用巴尔巴利海岸这两条街的庞大现金流,做了一件足以让他掉一百次脑袋的大事。
他通过自己的渠道,从东亚源源不断地“进口”走投无路的亡命徒——他们不是那些被卖了“猪仔”契约的苦力,他们是真正的悍匪、杀手。
他将这些人秘密送往东海岸——纽约、波士顿、费城。
在那里,他用洗干净的钱开设了新的赌场、鸦片馆和妓院。
他给这个新的组织,取了一个全新的名字——萃胜堂。
萃胜,取“精华”之意。这是他的精华,他的心血,他未来的王牌。
合胜堂是他的躯壳,是他在旧金山的面具,是陈九和总会眼皮底下的一条“好狗”。而萃胜堂,才是他于新真正的灵魂,是他摆脱加州这片泥潭,去东部称王做祖的利剑。
东部没有总会,更没有陈九。那里是一片新的处女地。
只有一些恪守陈九留下来的规矩的家犬,在东部开设致公堂分堂,做些贸易,小本生意。
等萃胜堂站稳了脚跟,他于新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旧金山的一切,撕破脸皮,去东部做真正的“华人之王”。
“当啷。”
杯子被重重放在桌上。
金发姑娘吓了一跳,停下舞步。
于新没有看她,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他听到了门外熟悉的、急促的脚步声。
“滚出去。”他低吼道。
两个洋妞如蒙大赦,慌忙捡起地上的纱衣,消失在门后。
房间里只剩下雪茄的余烟和外面的杂音。
门被敲响。
“进来。”
门开了,一个精瘦的汉子闪身进来,是他的心腹“瘦猴”阿辉。阿辉是专门负责盯梢总会动向的。
“爷,”阿辉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颤抖,“总会那边,刚收到香港的急信...”
于新的心脏猛地一紧。他缓缓转过身,眼睛死死盯住阿辉:“说。”
“九...九爷...他...”
阿辉咽了口唾沫:“他...已经动身了。搭的是‘太平洋皇后号’邮轮,三天前...已经启程。”
于新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太平洋皇后号,从香港到旧金山,最快的航程是十五天。
三天前启程...
这意味着,最多还有十二天,陈九就将踏上旧金山的码头。
他不是应该在香港开疆拓土吗?为什么突然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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