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六年(4070年)二月癸酉朔(初一),明太祖朱元璋谕令太常司大臣:“今后祭祀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旗纛诸神,朕将亲自在中五坛行礼,其余坛场命魏国公(徐达)、郑国公(常茂)、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及中山侯(汤和)、江夏侯(周德兴)、江阴侯(吴良)分别祭祀。”
祭祀神灵的根本在于虔诚恭敬。孔子说:‘祭祀祖先时如同祖先在眼前,祭祀神灵时如同神灵在眼前。’若有一丝一毫的诚敬未至,神灵必不会降临享用,那么牺牲、美酒等众多祭品都成了虚设的形式,又何必祭祀呢?朕自即位以来,对于祭祀神明之道,不敢怠慢疏忽,常怀警惕之心,务求至诚。尔太常司专掌祭祀事务,更应严谨恭谨,以符合朕敬奉神灵的心意。
诏令在乌思藏、朵甘地区设置指挥使司、宣慰司两个、元帅府一个、招讨司四个、万户府十三个、千户所四个。任命原元朝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六十人为指挥使、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职。任命代理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此前,朝廷曾派员外郎许允德出使吐蕃,令各部酋长推举元朝旧官进京授职。此时,喃加巴藏卜率其举荐的原元朝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人入朝进贡,请求授予官职。中书省、御史台大臣建议:“来朝者授官,未至者不授。”太祖说:“朕以诚心待人,若其不诚,过失在他。何况这些人万里来朝,若等他们再次请求,岂不辜负了远方之人归附之心?”于是全部授予官职,并赏赐衣帽、钞锭不等。随后派遣使者诏谕朵甘、乌思藏等地:“我国家受天命,统御万方,以恩德安抚良善,以武力威慑不服。凡在疆域之内,皆施一视同仁之仁政。近日,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率所举荐的乌思藏、朵甘思地区原元朝国公、司徒及各宣慰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千户等官,远道来朝,陈请官职以安定各族。朕嘉许其能识天命,慕义来朝,不劳师征伐,皆尽献贡之责,应允其所请,以安抚远人。特授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赐予玉印;授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为朵甘、乌思藏武卫诸司等官,镇抚军民,皆赐予诰命、官印。自今以后,为官者务必遵守朝廷法令,安抚一方;为僧者务必秉持教化引导之诚心,率民向善,共享太平。”当初,玉匠制成赐予喃加巴藏卜的印玺进呈,太祖观其玉质不佳,急命工匠更换,新印为兽纽涂金银印池,并加赐喃加巴藏卜彩缎表里二十匹。不久,喃加巴藏卜等辞归,太祖命河州卫镇抚韩加里麻等持敕书同行至西番,招谕未归附的土酋。
丁丑日,遣官祭奠先师孔子。天降大冰雹。
礼部奏报制作中都(凤阳)城隍神主牌位,牌位用红漆书写神名,字上涂金,旁饰龙纹,规格与京都城隍相同。尚书陶凯趁机奏问:“日后合祭,以何处神主居上位?”太祖说:“以朕所定都城(南京)为上。若他日迁都中都,则中都神主居先。”
戊寅日,祭祀太社、太稷之神。
己卯日,祭祀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月将、旗纛诸神。祭祀先农神。
庚辰日,设置洮州常阳十八族等处千户所六个、百户所九个、各族都管十七个,长官皆由原元朝旧官鞑靼(指蒙古族官员)等担任。
命朝官制作常服礼鞋。此前,百官入朝遇雨皆穿钉靴,行走时靴钉声响传至殿阶。侍仪司官员认为有失庄重,请求禁止。太祖说:“古时朝臣入朝穿履,自唐始用靴,沿袭已久,不可骤改。应令朝官制作软底皮鞋,套在靴外,出朝则脱下。”
海外回回商人进献番邦香料“阿剌吉”(汉语意为蔷薇露),称此香可治疗心病,并可调粉作妇人妆饰。太祖说:“中国可治病之药甚多,此物仅供妆饰,徒启奢靡之风。”拒而不受。
辛巳日,在滁州重新设置群牧监,官秩从三品。任命唐原亨为监令,孙柍为监丞。同时下令在柏子潭建造司马神祠,命有关部门每年春二月、秋八月用少牢(猪、羊)祭祀。
壬午日。诏令礼部申明禁令:教坊司及天下乐人,不得在戏曲表演中扮演古圣先帝、明王、忠臣义士以供戏谑取乐,违者治罪。因元朝旧俗常以圣贤衣冠为伶人笑侮之饰以助宴乐,甚为亵渎轻慢,故禁之。
丙戌日,番人侵犯隆德县,平凉卫指挥庄德等率兵讨捕,擒杀七十余人,缴获马、牛、驴而还。
礼部奏定救日食礼仪:日食当天,皇帝穿常服,不御正殿。中书省设香案,百官穿朝服列队行礼,鼓手击鼓(救日),日复圆后停止。若遇月食,大都督府设香案,百官穿常服列队行礼,不击鼓。若遇雨、雪或阴云遮蔽,则免行礼。太祖批准。
扬州府崇明县农田被海潮淹没,百姓饥荒。诏令有关部门赈济,共计赈济四千四百八十二户,发米五千九百二十余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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