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眶一热,赶紧低头假装找筷子,却没忍住,勾着嘴角笑了。
那顿饭吃得我胃里暖洋洋的。
但我很快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没了系统辅助,我变成了个生活白痴。
以前只要扫描一眼,我就能知道这菜咸了几克,那汤火候差了几秒。
现在?
我连曾煜城今天是不是真的开心都看不透。
我开始学写字。
不是那种龙飞凤舞的签名,而是一笔一划的小学生字体。
我在那个只有我知道的笔记本上写下第一句:【煜城今天笑了三次。
第一次是早上我找不到拖鞋,第二次是吃饭我被鱼刺卡了一下,第三次是他看报表的时候。】
“写什么呢?像防贼一样。”
曾煜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我也没躲,大大方方地把本子摊开给他看。
他扫了一眼,眉头一皱:“写这个干嘛?闲得慌?”
“以前系统替我记一切,包括你心跳的频率、瞳孔放大的倍数。”我合上本子,认真地看着他,“现在没了,我要用这双肉眼记。虽然笨了点,但这是我自己的记忆。”
他没说话,只是眼神沉了沉,转身去了厨房。
我听见橱柜门被撞了一下的声音,然后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透过磨砂玻璃的倒影,我看见那个不可一世的霸道总裁,单手撑着墙,肩膀在微微颤抖。
傻瓜,他在哭什么?
这是好事啊。
我正在用最笨拙、最原始的方式,在这个没有金手指的世界里,重新搭建起我们爱的维度。
日子变得慢了下来。
黄昏的时候,我喜欢坐在秋千上晃悠。
夕阳把影子拉得很长,我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没剥纸,也没吃,就这么放在掌心里。
手心的温度加上夕阳的余热,那颗硬糖慢慢变软,融化。
黏糊糊的糖浆顺着掌纹流淌,像一条金色的、没有尽头的小河。
曾煜城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这副埋汰样。
“又糟践东西。”他嘴上嫌弃,却还是走了过来。
我抬头看他,逆着光,他的轮廓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以前我是规则,是冷的,硬邦邦的。”我举起那只黏糊糊的手,“现在我是糖。会化,会粘人,会弄脏你的衣服,还会甜到你烦。”
他蹲下来,视线与我平齐。
没有掏手帕,也没有叫佣人拿湿巾。
他抓着我的手腕,凑近,舌尖卷过掌心那一摊狼藉的糖浆。
温热,湿润,带着一点粗糙的触感,激得我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甜吗?”我问。
“齁得慌。”他站起身,顺手把我从秋千上拉起来,“烦死了,别换。”
那天晚上星星很多。
我们没开灯,就靠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
我枕着他的肩膀,听着他的心跳,那是比任何系统提示音都要安稳的节奏。
“曾煜城。”我忽然开口,“万一哪天……我又想起那些恨了怎么办?万一那个疯婆子又跑出来怎么办?”
话音刚落,嘴就被一只大手捂住了。
他捂得很用力,像是要把那些不吉利的字眼全都憋回去。
“那就再烧一次。”他在黑暗中看着我的眼睛,眸子亮得惊人,“再疼一次,再从头爱一次。你疯几次,我就陪你几次。”
我拉下他的手,把口袋里最后一颗梅子糖放进他手心,然后用力合拢他的五指,直到指节泛白。
“那这次,换我变成你掌心的痂。”我笑着,眼泪却滑进了鬓角,“疼也贴着你,抠都抠不掉。”
窗外,那株野蔷薇不知何时攀过了屋檐,花影在月光下婆娑摇曳,像是在低声呢喃着什么古老的咒语。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
直到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的时候。
我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习惯性地去摸床头的水杯。
指尖刚触碰到杯壁,一阵奇异的灼热感突然从左手掌心传来。
不是伤口愈合的痒,而是一种类似电流穿过的酥麻。
我猛地睁开眼,摊开左手。
那个早就结了痂的丑陋“煜”字疤痕下方,竟然隐隐透出一丝不该存在的……红色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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