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技术中队对犯罪嫌疑人交代的犯罪地点还是有疑义的,但找到头颅以后,这些疑意也就打消了。
因为犯罪嫌疑人完全没有必要对犯罪的地点做过多的隐瞒和掩饰,现在受害人的头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也找到了,再纠结犯罪地点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
技术中队长始终不死心,他就是纠缠着这个问题不放。他问:“你既然在办公室里杀掉了受害人,而且也是在办公室里完成的分尸,那现场应该留有大量的血迹,你是如何处理的?”
犯罪嫌疑人也是直言不讳,说:“你说的没错,当时办公室里留下大量的血迹,甚至我们办公室墙上也是溅的星星点点。我知道,无论我怎么擦拭也没什么用,于是我就一不做二不休,从装修市场买来了白色的油漆,给我这个办公室整体涂了一遍白漆,这样才遮盖住了墙上的血迹。我们同事也跟我提起这件事情,我就是告诉他们,我的办公室掉漆掉的厉害,不得已才自掏腰包,做了装修。他们也没有质疑我,更没有仔细来看我怎么涂的油漆,这件事情就轻易的蒙混过去。”
听了他的话,我顿时有些无语,原来人还可以这么闲,你们发生这样的事情,其他同事居然一无所知,连领导也不过问。
我们立即犯罪嫌疑人的办公室进行了勘查,果然办公室进行了装修,技术中队把办公室里每一块地板都翘起来,在地板下面的泥土里还是发现了隐血反应。经过样本提取比对,确认和受害人的样本对上,如此案件完全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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