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德·冯·马尔肖恩少校站在卫戍司令部三楼的窗前,望着窗外的史塔西城——或者说,大部分人现在仍然习惯称呼的“新希望市”。冬日的黄昏来得早,下午四点半,街灯就已经次第亮起,在积雪的街道上投下昏黄的光晕。
这座城市是他出生的地方。四十年前,他父亲在老城区的手工作坊里为德伦特兰商人缝制皮具,母亲在集市上贩卖腌菜。他是典型的“作坊主的雇员的孩子”,一个在窄巷和市井中长大的平民。
转机出现在近十年前。
汉斯·伯格曼专员出使中部海域归来,带回了第一批“现代武器”。在那个里得尔连二手T-55都嫌贵的年代,伯格曼带回来的自动步枪、机枪、火箭筒,足以让任何有野心的年轻人眼红。
马尔肖恩当时二十三岁,在码头当装卸工。他靠着一副好口才和机灵的头脑,说服了征兵站的军官,说自己“在集市帮父亲谈生意时练就了眼力,能在三百米外分辨山羊毛和绵羊毛”。那军官被逗笑了,把他塞进了新编的第3步兵营。
在部队里,马尔肖恩确实展现了天赋——枪打得准。不是神枪手那种准,是稳定、冷静、能在心跳间隙扣动扳机的准。三个月后,他成了班长。六个月后,排长。
然后,全球化来了。
德伦特兰的技术顾问、军团的二手装备、克桑提尼亚的训练手册,像潮水一样涌入这个闭塞的联邦国家。里得尔开始了所谓的“全面军事现代化”,其实不过是把旧军队打散重组,换上听起来更时髦的编制。
在这场混乱中,马尔肖恩抓住了机会。他那个排被划入了新成立的“首都戍卫旅”,负责卫戍司令部周边区域的安保。职位没变,还是排长,但驻地换到了史塔西城最核心的街区——军官俱乐部对面。
就是在那里,他遇见了艾米丽·弗里曼。
第一次见到艾米丽是在军官俱乐部的春季舞会上。马尔肖恩作为执勤军官在场边维持秩序,看着那些穿着旧帝国时期礼服的高级军官和他们的家眷在舞池中旋转。
艾米丽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站在她父亲——韦伯·弗里曼师长身边。弗里曼是西冰库党的老牌军事贵族,家族在海军和陆军中都有深厚根基。艾米丽是独女,刚在德伦特兰完成学业回国。
马尔肖恩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等到舞会中场,艾米丽独自走向露台时,跟了上去。
“小姐,外面风大。”他递上自己的军官外套,“如果不介意的话。”
艾米丽转过头,打量着这个陌生军官。马尔肖恩穿着熨烫笔挺的制服,肩章是少尉——在将星云集的场合里毫不起眼,但他站得笔直,眼神里有一种市井出身的男人特有的机敏和韧性。
“谢谢。”她接过外套披上,“你是……”
“施耐德·冯·马尔肖恩,首都戍卫旅第3营1连1排排长。”他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负责今晚的安保。”
“排长亲自在露台执勤?”
“确保每一位贵宾的安全是我的职责。”马尔肖恩微笑道,“包括防止有人着凉。”
艾米丽笑了。那是马尔肖恩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东西可以靠胆量和脸皮争取。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利用执勤之便“偶遇”,托关系搞到德伦特兰最新出版的诗集送到弗里曼家,甚至在一次实弹演习中故意“失手”,让一发偏离靶心的流弹击中了艾米丽马车旁的树干——然后他亲自带队“排查安全隐患”,护送了受惊的艾米丽回家。
韦伯·弗里曼起初对这个平民出身的少尉嗤之以鼻。但马尔肖恩太会做人了。他在弗里曼视察部队时,让自己那个排展现出超乎寻常的训练水准;在军官会议上,总能说出让弗里曼脸上有光的建议;甚至在一次西冰库党内部的聚会上,他靠着一手从父亲那里学来的皮革保养知识,帮弗里曼修复了祖传的骑兵马鞍。
“这小子,”弗里曼后来对同僚说,“虽然出身低,但脑子灵光,知道分寸。”
一年后,马尔肖恩和艾米丽在史塔西大教堂结婚。婚礼上,弗里曼拍着女婿的肩膀说:“好好干,我不会亏待自己人。”
弗里曼确实没有食言。婚后六个月,马尔肖恩从上尉直接晋升少校,调任首都卫戍司令部作战处副处长。三年后,他成了史塔西城卫戍旅旅长——名义上是旅,实际编制接近一个加强团,下辖三个步兵营、一个装甲连、一个炮兵连,总兵力两千四百人,负责首都核心区域的防卫。
这是他人生中最风光的时刻。平民出身,三十四岁当上首都卫戍旅长,岳父是西冰库党在军方的实权人物,妻子温柔贤淑,儿子刚满周岁。
然后,长弓溪谷的战火燃起,一切都开始崩塌。
“奥斯特维党已经疯了。”
史塔西党地下指挥所里,前内政部长卡尔·海因里希盯着马尔肖恩,眼神像鹰一样锐利。这里是城西一家废弃的印刷厂地下室,空气中还弥漫着油墨和纸张腐朽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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