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的时候,老周正对着窗台上那盆半死不活的绿萝发着呆呢!这盆绿萝可是大有来历啊——它曾经是林秀的心肝宝贝儿。想当年,林秀对这盆绿萝喜爱有加,还常常念叨说:“瞧瞧这叶子,绿油油的多有精气神儿呀!简直就跟老周年轻时候干活儿似的那么带劲!”然而好景不长,自从林秀离开人世之后,这盆绿萝似乎也失去了生机与活力一般,变得无精打采起来。眼看着原本碧绿葱茏的叶片逐渐泛黄枯萎,老周一急之下便开始效仿起林秀平日里照顾绿植的做法来:又是给它浇水又是帮它松土壤……只可惜任凭老周如何努力,始终都没能让这盆绿萝重新焕发出往日的勃勃生机和活力。
“喂,您好啊。”老周一边接起电话,一边用略带沙哑且透着几分刚睡醒般的慵懒语气回应道。事实上,此时此刻距离他坐到这里已经过去足足一个多钟头啦!
“请问是周志国老先生吗?”电话那头是个温和的女声,带着公式化的礼貌。
“我是,请问您是?”
“这里是社区老年大学,通知您报名的行书班明天上午九点正式开课,请您携带个人用品准时到三楼书画教室上课。”
“哦……哦!好,好的,谢谢,我一定准时到。”老周猛地回过神,心里那块被遗忘了许久的地方,像是被轻轻敲了一下,发出了空荡的回响。行书班,他差点忘了这茬。那是林秀走后的第三个月,社区网格员小陈来看他,看他整日闭门不出,就劝他报个老年大学的班,找点事儿做。他鬼使神差地就报了书法班,还是行书。
挂掉电话后,整个屋子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一般,瞬间陷入一片死寂之中,唯有墙上那座石英钟发出清脆而单调的滴答滴答声,犹如一声声沉重的心跳,似乎在默默地倒计时,计算着属于他的时间所剩无几。
老周缓缓从沙发上站起来,脚步显得有些沉重,仿佛背负着千斤重担。他一步一步地朝着客厅中央走去,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自己生命的年轮之上。终于,他来到了那张紫檀木书桌前停下脚步。
这张书桌见证过太多的故事与回忆。它是老周当年迎娶林秀进门之时,亲自花费心血打造而成。所用之木材取自家中老宅拆卸下来的部分,经过精心雕琢、反复打磨之后,变得光滑如镜且散发着淡淡的木质香气。时光荏苒,如今书桌上已布满岁月留下的斑驳印记,但这些痕迹非但没有让书桌失色,反而增添了几分古朴典雅之气。
此刻,书桌上摆放着一方砚台、一支兼毫毛笔以及一刀半生熟的宣纸,它们安静地躺在那里,宛如沉睡中的美人儿,身上覆盖着一层薄如蝉翼的尘埃。
他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砚台,那冰凉的触感让他想起了林秀的手。林秀的手总是暖暖的,冬天也很少长冻疮。她总爱笑话他的字,说他写的那叫什么玩意儿,横不平竖不直,像鸡爪刨出来的,还说:“老周啊,你这字可千万别拿给孙子看,等将来小宝长大了,可不能让你这爷爷辅导功课,不然语文老师得找上门来!”
每次林秀这么说,老周总是嘿嘿一笑,也不反驳。他知道自己没什么文化,年轻时在工厂里当工人,后来厂子效益不好,就提前内退了,靠着微薄的退休金和林秀做些小零工,把儿子拉扯大。儿子还算争气,考上大学,在外地安了家,一年也回不来几趟。家里,就只剩下他和林秀,还有林秀那永远说不完的唠叨,和她对他那“鸡爪字”恨铁不成钢的嫌弃。
老周走到客厅东墙,那里挂着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林秀穿着的确良衬衫,梳着齐耳短发,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那是他们刚结婚不久拍的,林秀那时才二十出头,正是最好的年华。
“老婆子,”老周对着遗像,声音放得很轻,像是怕惊扰了她,“明天书法班就开课了。我报的行书班,你还记得不?你以前总说我字写得丑……”他顿了顿,喉咙有些发紧,“等我练好了,就给你写幅字挂墙上,就写‘长乐未央’,你说好不好?”
“长乐未央”,这四个字是林秀以前在一本旧书上看到的,她问老周是什么意思,老周也说不上来,只觉得念着顺口。后来儿子告诉他们,这是希望快乐长久,没有尽头的意思。林秀听了,就说:“这话说得好,人活着,不就图个长乐未央嘛。”
老周记得,那天林秀说这话时,阳光正好透过窗户洒在她脸上,她的笑容温暖而满足。那时他就想,一定要让林秀一直这么快乐下去。可他没做到,林秀走得那么突然,一场急性心梗,连句告别都没来得及说。
窗外,不知何时传来了鸟鸣声。老周转过身,走到窗边,推开了一扇窗户。一股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泥土的芬芳涌了进来,带着春天特有的湿润气息。他抬头望去,院子里那棵老梧桐树,光秃秃的枝桠上,不知何时已经抽出了点点新绿,嫩绿的芽苞像一颗颗饱满的希望,挂在枝头。几只麻雀落在不远处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着,时不时跳跃嬉戏,给这寂静的小院增添了几分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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